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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就「创建新界东部地质公园」议案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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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张学明议员提出「创建新界东部地质公园」的议案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从各位议员异口同声推许、赞美及认同香港境内的自然地貌,并加入优美的形容,深情的演绎,以及童年往事和生活点滴,我相信多位议员都是郊野公园之友。香港的自然环境和保育的工作(包括岩石地貌),在国际间亦得到推祟和认许。我早前到东京访问时在一个午餐会上讲话,也是从香港的地貌和自然环境开始谈起,在日本得到正面的反应,亦有与会人士与我谈到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出版关於西贡岛屿的日文说明的书籍。我相信张学明议员提出的议案,以及余若薇议员和李国英议员的修正案正显示出香港市民对境内自然环境(包括岩石地貌)的关心。

  正如我之前提到,新界东大部分地区,例如我刚才列举的郊野公园、海岸公园或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已受到相关法例的保护。虽然这些地区的名称并非「地质公园」,但郊野公园、海岸公园及特别地区的指定范围内,有关的发展、自然保育、教育、科研、自然导赏、康乐及旅游用途得到肯定和保障。所以,政府目前在这些地区内所做的工作与议员建议的目标是相同的,我们会继续透过现有合适的机制,保护我们珍贵的大自然资源,包括加强宣传、推广和教育等的工作。

  在现行机制下,受保护地区内的地貌岩石,包括在郊野/海岸公园和特别地区范围内,任何新发展必须得到当局批准,并需与保育的目标相符。

  此外,现时本港的法例亦已就保护地质资源方面有一定的规管,当中包括:

《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7(1)条规定:
除非获得当局发出之移走准许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采掘或移走未批租土地的泥土、草皮或石头。违者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6个月。

《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4(19)条规定:
任何人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任何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以雕刻或其他方式,将任何字母、字样、数字或图案标记在任何石头或路堑上,以致其外观受损,可处罚款$500或监禁3个月。

《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第8(1)(b)条规定:
任何人除非按照总监批给的许可证的规定,否则不得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内挖出、开垦及扰乱土壤。违者可处罚款$2,000及监禁3个月。

  这些法例已规管在郊野/海岸公园和特别地区内进行破坏的违规行为,包括王国兴议员提到保护石头和单仲偕议员提到保护珊瑚的问题,在有关范围内带走任何物件都是违法,现时已有相关的法例规管,我希望借此机会提醒市民注意。即使我们没有在郊野公园范围内划出地质公园,并不需要担心破坏行为会不受法例规管。 
  渔护署亦有积极进行地质保育的推广和教育工作,例如在主要郊野公园设有游客中心,展示有关香港地质地貌之资料介绍,当中包括在清水湾郊野公园游客中心以西贡岛屿为主题,介绍西贡外岛之独特岩石地貌;在西贡蕉坑狮子会自然教育中心之「矿石角」户外展览,展示香港主要岩石及矿物;以及在大帽山郊野公园游客中心展出多种矿石标本,介绍香港的多样矿石。

  渔护署亦出版多本书籍主题向市民介绍香港的地质地貌,包括《香港地标101 Geographical Landmarks》、《图说香港地理》、《西贡岛屿》和《香港石头记》等。这些书籍也生动活泼地介绍了刚才议员引述的多个景点和岩石。此外,政府亦积极地推广这些地方作为旅游的好去处,并增强它们对市民和旅客的吸引力。例如,渔护署曾多次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工作坊,向市民提供以「自然为本」的讯息和活动资料,亦有透过与旅游事务署合作,为在职的旅游从业员举办训练课程,协助他们进行生态旅游的导赏工作。

  观乎今日多位议员发言时,能够如数家珍地将香港地貌和岩石的特别之处,包括位置、形态、形成过程,以及相关的历史、人物、地理等娓娓道来,我相信推广的工作已有一定的成效,当然我们会继续努力。

  在教育及科普方面,渔护署长期地在受保护地区进行生态基线资料调查,并把有关资料上载於互联网,供学者及公众使用。同时,教育局亦制作了有关自然生态的教材,以增强教师和学生对本港的生态和地质的认识。我亦同意刘秀成议员所言,我们应进一步和大学等机构协调,协助他们在不违反保护自然环境的守则下,进行学术研究、地理考察和取得样本。

  我们明白要做好自然保育的工作,不能单靠政府的力量。渔护署会责无旁贷地优化现有执法、宣传及推广的工作,并乐意继续与非政府团体合作,进一步改善郊野公园范围内有关地质的保育及管理工作。我们在二○○八年已计划增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资源管理--渔护署有计划於年内将部份传意牌更新,并提供更多语言版本,为游客提供更充实的自然知识及保育讯息,渔护署会与地质专家合作,在郊野公园游客中心以及山径传意牌上加入更多有关地质保育的资讯。

(二)宣传推广--渔护署计划在年内出版有关更多自然刊物,其中包括多本介绍岩石及地貌的书籍,这些书刊会有助推动爱护自然环境的讯息及向市民推介具特殊地质及地貌价值的景点及有关的知识。

(三)环境教育--渔护署将会与香港地貌岩石保育协会编订的《赏石守则》上载於网站,并免费派发给市民,《赏石守则》列举进??游活动时应遵循的赏石守则及应有的安全准备,用以推动岩石的保育工作。

  政府有决心做好自然保育的工作,目前,在《郊野公园条例》下,我们已指定了二十三个郊野公园和十七个特别地区,以作保护,而在《海岸公园条例》下,亦已指定了四个海岸公园和一个海岸保护区,以对海洋的生境和生态作出法定的保护。整体而言,全港现时约有百分之四十三的土地已被划为郊野公园或以其他形式受法例保护。以受保护地区所占的比例而言,香港跟世界各地不遑多让。

  此外,在今年的施政报告,行政长官亦宣布开展在北大屿山设立第二十四个郊野公园的相关法定程序,扩建部分使香港市民享有更大和更广阔的空间。

  在今天的辩论过程中,议员曾提出不少具体的意见,包括在新界东个别地方开设地质景观区,以方便市民观赏香港的地质风貌。其实,我近期亦与倡建香港地质公园的原建议者和香港港地貌岩石保育协会的会员见面,亦了解过他们的建议,但正如我刚才提到,现时大部分富地质价值的地方都已包含在受保护地区内,加上本港的现有法例已就地质资源作出一定的保护,因此为现时这些已在郊野公园和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内的地质环境,再设立「地质公园」,我们必须考虑是否有实际的需要和会否造成资源重叠的问题。不过大家刚才提出多项建议,以善用现有资源,我们是乐於跟进。

  就有议员希望将位於新界东部的一些地貌申报为国家或世界地质公园的建议 ,政府持开放的态度,并会征求专家和学者意见,以决定新界东的独特地貌是否乎合进行有关申报的要求。至於有议员建议政府向中央政府提议,将有关地区申报为世界自然遗产,由於申报地点必须符合严格的评选要求,而世界遗产委员会亦规定每个国家每年只可提交一项提名,因此各国之间及中国内地各省市区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我们会密切注视有关世界遗产的评选和申报情况,以考虑是否具备条件通过国家申请有关地点为世界遗产的可行性。

  圣诞长假期将近,市民除了争相出外旅游外,也可考虑今日提到的一些新景点。今日的辩论正带出信息,无论我们是否申报为国际级的公园,这次讨论也可成为市民的假日旅游推介,并提醒市民保育地貌的重要。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多谢各议员提出的建议和有关保育工作的宝贵意见。



2007年12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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