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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私家诊症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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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前教育统筹局局长在本年五月九日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提供的私家诊症服务的收入只可作学术研究、出席海外学术会议及其他专业发展用途。然而,有医生告知本人,自本年四月起,该医学院把高达五成的私家诊症收入发放给个别教员作为收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该医学院:

(一)把部分私家诊症收入发放给教员的原因和详情、有何措施防止该做法被滥用,以及如何确保可供学术研究的资源不会减少;

(二)至今曾向多少位教员发放该等诊症收入和所涉及的总额,以及获发放金额最高的五位教员各人所获的款额;及

(三)有没有考虑参考其他大学的做法,基於该等教员在工作时间内获得额外收入,扣减他们的部分原有薪酬?

答覆:

主席女士:

  所有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均属独立的法定团体,各自受其法例所管制。院校在校内事务及财政管理上,包括运用从私家诊症服务所得的收入,均享有自主权。政府当局并没有有关香港大学(港大)与其教职员就私家诊症服务收入分帐安排的资料。但就议员的提问,教资会秘书处向港大取得的资料如下:

(一)港大表示,大学医学院在二○○七年五月决定,由二○○六年四月一日开始,大学的私家诊症服务的收入会与职员分帐。此安排是希望补偿教职员的额外工作、对他们为社会所作的服务表示认同,并挽留人才。这安排与香港中文大学(中大),以及其他海外大学的做法类似。

  根据港大的分帐安排,私家诊症服务所得的收入最多只可有一半与教职员分享。港大教职员只可在完成其教学、研究及在教学医院提供临床服务的职责后,方可提供私家诊症服务。此外,私家诊症服务每星期不可超过两个半天(大约八小时)。临床专科向私家病人提供的临床服务由该科主任及部门主管监督。

(二)至目前为止,港大共向六十五名教职员分发约1,160万元私家诊症服务的收入。五名获分发最高金额的教职员所涉及的总额约为360万元。

(三)鉴於按照港大所订定的规则提供私家诊症服务的教职员的工作量及职责,并没有因为提供私家诊症服务而有所改变,所以港大认为不应减少这些教职员的薪金。根据我们了解,中大亦没有减少因提供私家诊症服务而获分帐的教职员的薪金。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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