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六题:安排囚犯从事有用工作
****************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就李柱铭议员有关囚犯参与工作的提问的答覆:

问题:

  据悉,香港每天约有七千五百名囚犯在惩教署工业组管理的工场参与各种工作(包括制造交通标志、办公室家具、混凝土制品、鞋、制服、床铺被服、垃圾箱、金属栅栏及信封,以及提供洗熨、印刷及书籍封胶等服务)。安排犯人从事该等工作的其中一个目的,是令他们通过工作明白优质概念和学得不同行业的技能,有助更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工作除了能提供产品及服务予政府部门外,怎样能提升囚犯的行业及职业技能;及

(二) 有没有考虑将现时惩教工业所涵盖的行业扩阔至需要更高技术的行业和工种(例如电脑操作和打字、基本网页设计及电话接线生服务等),进一步训练囚犯的职业技能,以及过去五年有没有就扩阔惩教工业的范畴进行研究;如果有研究,结果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惩教署是按香港法例第234A章《监狱规则》第38条有关囚犯工作的规定,安排成年囚犯从事有用的工作。安排囚犯工作的目的,是希望协助他们建立一个作息有序的生活模式,过有纪律及秩序的院所生活。

  现时,惩教署工业组管理共一百四十二个工场,涵盖制衣、针织、皮革制品、标志制品、金属制品、预制混凝土制品、洗熨服务、木工、玻璃纤维制品、书籍订装、印刷及信封制造等行业。其产品及服务主要供应本港各政府部门和受政府资助的机构。

  基于监狱工场的独特性,惩教署在选择开设新类型工场时必须考虑及平衡多方面的因素,当中包括保安的安排、囚犯的背景类别及监狱的运作等。某些需要较高技术的工种,例如工业组现时提供的电脑印刷及制衣工作,囚犯必须经过较长时间训练才能掌握有关的技术,因此这些工作并不适合分派予刑期太短或学历太低的囚犯。

  尽管如此,为了提升囚犯的行业及职业技能,加强他们重返社会后就业的自信心和成功自立的机会,惩教署工业组会不时发掘和发展新的工种,但同时仍须保留一定的低技术工种,例如洗熨和简单手作等,以配合惩教院所内不同类型囚犯的实际需要。

(二) 一直以来,惩教署均每年检讨所提供的行业种类,以配合香港社会发展及囚犯的需要。在过去几年,惩教署工业组便因应检讨结果,引入了几项需要较高技术的行业及工种,例如:

* 石壁监狱和赤柱监狱在二○○○年为长刑期的囚犯开设了多媒体数码设计工场,处理电脑裁片和平面及三维设计的工作;

* 在二○○二年,白沙湾惩教所为中刑期囚犯新设「电脑数控和雷射切割」的工作岗位;

* 赤柱监狱在二○○二年引进「Gore-tex」防水透气专利制鞋枝术;

* 芝新惩教所在二○○三年利用超声波缝合技术制作过滤面罩,为短刑期犯人扩阔工种;

* 最近在二○○七年,赤柱监狱提升了制衣工场的车缝技术水平,以便生产技术要求较高的防风透气制服。

  囚犯除了可以透过日常的工作去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外,合资格的囚犯更可以申请参加惩教署为本地囚犯开办的释前职业培训课程,当中包括励新惩教所职业训练中心的课程,及于其他成年院所举办的短期培训课程。这些课程的对象为尚余三至二十四个月刑期的本地成年囚犯,课程的目的是希望他们可以在获释前接受职业训练,帮助他们在获释后尽快找寻工作,重新融入社会。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