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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专上学生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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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现时的专上学生资助计划规定修读以自资形式开办并经评审的副学位课程的学生只可在就读该等课程时申请该计划的资助。若他们毕业后升读非公帑资助的衔接学位课程时,便不再符合该计划的申请资格,而只可申请免入息审查贷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施加上述申请限制的原因;

(二)由二○○四/○五学年至今,在申请免入息审查贷款的学生当中,修读本地公帑资助的学士学位课程、本地以自资形式开办的学士学位课程、本地院校与海外院校合办的衔接学士学位课程,以及非本地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人数各有多少;当中曾经获得上述计划的资助并取得副学位的学生人数;及

(三)在公帑资助的衔接学位课程学额不足及上述的申请限制下,政府除了向有需要的副学位毕业生提供免入息审查贷款外,如何确保他们不会因为经济问题而不能升读学士学位课程?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现时,修读以自资形式开办并经评审的全日制专上课程、年龄在25岁或以下、未曾取得任何副学位或以上程度学历的本地学生,均可向学生资助办事处申请「专上学生资助计划」。该计划为所有合资格、并通过家庭入息和资产审查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协助他们接受专上教育。

  由於资源所限,目前「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的重点是尽量协助并未取得副学位或以上程度学历的高中毕业生,故此未能涵盖已取得副学位或以上程度学历的学生。不过,如符合其他学生资助计划的申请资格,他们亦可向学生资助办事处申请有关资助。

(二)由二○○四/○五学年至2007年10月31日止,申请免入息审查贷款以修读全日制本地资助学士学位及本地自负盈亏学士学位课程的个案,分别有24921及7432宗。

  至於由二○○六/○七学年至2007年10月31日止,修读全日制非本地学士学位(即根据《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第493章)注册及获豁免注册的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申请免入息审查贷款宗数,则共有1683宗。学生资助办事处并无二○○六/○七学年以前的有关统计数字。此外,由於现时在「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下申请贷款的学生,毋须在申请表上列明所修读的学士学位课程是本地院校与海外院校合办的衔接学士学位课程,或纯粹由海外院校提供的非本地学士学位课程,学生资助办事处在统计上把这两类课程均归纳为非本地学士学位课程,因此未能提供有关课程学生人数的分项数字。

  上述三类申请总数为34036宗,共涉及23243名学生。当中有803名学生曾经在「专上学生资助计划」下获得学生资助并取得副学士学位。

(三)副学位毕业生修读非公帑资助的衔接学士学位课程,可以申请免入息审查贷款,最高贷款额为有关课程学费的总数,因此不会有学生因为经济问题而不能接受教育。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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