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二题:专营巴士路线实施分段收费
*******************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伟业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近日接获市民反映,他们表示在某些长途专营巴士路线的末段登车只需支付分段收费,但在回程时即使只乘搭一小段路程,却需支付全程车费,有部分乘客因而宁愿花时间等候乘搭车费较便宜的短途线巴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和没有按乘客乘搭的路程长短实施分段收费的长途专营巴士路线各有多少;

(二)部分长途专营巴士路线没有按乘客乘搭的路程长短实施分段收费的原因;及

(三)政府会否考虑检讨现行政策,规定所有长途专营巴士路线均须按乘客乘搭的路程长短实施分段收费,以免乘搭这些路线的短程乘客被迫支付全程车费;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一向积极鼓励各巴士公司因应社会经济环境及其营运状况,尽可能推出优惠措施,包括分段收费,以减少市民的公共交通开支。

(一)现时全港约有四百条五公里或以上的长途巴士路线实施分段收费,另外约一百条五公里或以上的长途巴士路线并未实施分段收费。

(二)巴士公司认为部分长途巴士路线没有实施分段收费,是因为部分路线路程只是稍长於五公里,而部分则属游览路线,并不适合实施分段收费。

(三)至於是否及如何於所有长途路线提供分段收费,我们认为是属於巴士公司的商业决定。巴士公司表示这涉及巴士资源运用的困难,如在所有长途巴士路线首段路程实施分段收费,有可能令更多短程乘客乘搭长程路线,因而增加长途巴士的行车时间,影响长途线的乘客,亦可能导致巴士公司要安排更多巴士行走长途路线,以应付短途乘客的额外需求。此外,巴士公司认为部分长途巴士路线只是稍长於五公里或属游览路线,并不适合实施分段收费。

  基於上述的考虑,巴士公司认为难於在所有长途巴士路线实施分段收费。我们认为应继续由巴士公司因应个别路线的营运情况、公司的财政状况和乘客的分布量等,决定应否及如何在个别长途路线实施分段收费,以达致有效地运用巴士服务的资源。



2007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