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获非法进口活家禽(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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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呼吁市民切勿非法进口没有健康证明的活家禽,否则会遭检控。
水警在元朗河附近一艘木船上发现一批没有健康证明的活家禽,今日将检获的一百一十笼共一千四百只鸡及一百三十只竹丝鸡转交渔护署处理。
该批来历不明的家禽已被送往打鼓岭行动中心,在抽取样本后,已全数销。
根据《公众生(动物及禽鸟)条例》(第139章)下的公众生(动物及禽鸟)规例,任何人士进口活家禽,必须附有由出口地禽畜生当局签发的健康证明,违者可被罚款二万五千元,而相关家禽亦会被充公。
渔护署在二○○七年一月至十一月共检获约五百只走私活鸡。
渔护署会继续加强巡查本地鸡场,并会与海关和警方人员紧密合作,打击非法家禽走私活动,减低未经检验检疫的禽鸟带来禽流感爆发的风险。
市民如发现非法饲养或走私禽畜的个案,可致电1823政府热线举报。
完
2007年12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