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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协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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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协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除了推行现行及已公布的措施外,政府将如何进一步提升本地特殊教育的水平及为上述学童提供合适的援助;

(二)政府的主流学校推行融合教育工作小组自本年三月二十日会议后至本年十一月为止,有否就特殊教育检讨及在主流学校推行融合教育举行会议;若有,将于何时公布有关的讨论摘要;若否,该工作小组为何停止举行该等会议;及

(三)当局在去年的检讨后,会否就现时的融合教育再次作出全面检讨(包括检讨该等学生在学校的融入情况、专业/专家支援的成效,以及学校的资源运用),以便进一步作出改善,提升本地特殊教育的水平?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教育局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的援助有多方面,除提供特殊学校教育服务外,我们还在普通学校推行融合教育,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我们主要的策略是按学生对特殊教育的实际需要提供适切的额外资源及支援。换句话说,对特殊教育需要较大的学生,我们会提供较多的支援及资源。学校需灵活结合基本和额外的资源,按五个基本原则为不同需要的学生提供合适的校本支援服务,这些原则包括:及早识别、及早介入、全校参与、家校合作和跨界别合作。为进一步支援教师,于二○○七/○八学年开始,我们引入推行融合教育的教师专业发展架构,为教师提供特殊教育的基础、高级及专题课程。随着新高中学制的推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无论是在特殊学校或普通学校就读,均可延展其学习,接受三年的免费高中教育。为配合有关发展并提升特殊教育的教学成效,本局正进行研究及发展计划,包括订定智障儿童学校的新高中课程、评估指引及学习成果架构。我们会在专业支援、教师培训,以及家长和公众教育上加强支援,并继续探讨各种改善建议,以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的质素。

(二)教育局先后在二○○七年三月二十日及十一月二十六日举行了「主流学校推行融合教育工作小组」第九和第十次会议。第九次会议摘要已上载到教育局网页。至于第十次的会议摘要,我们仍在整理中。至今我们已推行了不少措施,包括加强校本支援服务和教师培训,订定措施把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资料尽早送交学生升读或转读的学校,以及加强家长教育等。在最近的第十次会议上,学校和家长对部份措施表示赞赏。我们会继续透过这个平台,进一步收集业界及各持分者的意见。

(三)教育局于二○○六年中完成对融合教育的检讨,并于二○○六年四月至二○○七年二月期间,多次就融合教育的检讨和进展,向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属下的「研究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寄宿学额、高中教育及就业机会的有关事宜小组委员会」汇报。在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教育局曾向小组委员会提交一份「有关融合教育推行情况检讨的最新资料」(文件编号CB(2)2773/05-06(01)),内容已阐明政府在推行融合教育的方向和方法,以及在资助模式、教师培训、推广共融文化和专业支援上所作的安排及措施。我们亦在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在小组委员会会议上报告这些措施的进展情况(文件编号CB(2)876/06-07(01))。我们会继续落实各项建议,并不时检视各项措施的实际运作情况,以期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适时和适切的支援。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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