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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鼓励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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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黄定光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使用盗版电脑软件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由二零零五年至本年十一月,香港海关每年处理涉及私人公司使用盗版软件的案件数目,案中检获的货品总值和被捕人数;以及私人公司使用盗版软件有否增加的趋势;若有,原因为何;

(二) 鉴於有报道指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与商业软件联盟在本年八月进行的调查显示,在接受访问的400间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中,只有两成表示有进行软件资产管理及使用正版软件,当局有何计划或方法鼓励更多中小企使用正版软件;

(三) 至今共有多少间中小企参加由有关当局举办,为中小企免费提供采用正版软件谘询服务的「商业软件『正』行动」;及

(四) 鉴於《2007年版权(修订)条例》部分条文将於稍后实施,当局在制作宣传该等条文内容的广告时,会否强调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执行公司内部管理的董事或合伙人须就有关的公司使用盗版软件承担刑事责任,藉此加强中小企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

答覆:

主席女士:

  当局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在立法、执法及公众教育等方面,致力推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包括与业界携手合作积极鼓励本地企业於业务中使用正版软件。

  就问题的(一)至(四)项,现回覆如下:

(一) 海关从二零零五年至本年十一月期间处理「公司使用盗版软件」的执法数字如下:

年份   案件数目 拘捕人数 检获货品总值(港币)
二○○五  11     21    138万元
二○○六  24     60    153万元
二○○七  2      6    18万元
(一至十
一月)

  上述数据并未显示这一类案件近年有上升趋势。

(二) 为了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当局在去年联同商业软件联盟和多个商会开展「商业软件『正』行动」。计划主要是透过提供免费的谘询与支援服务,向各机构推介妥善管理软件资产的好处,包括:可加强电脑系统和网络的保安,有效防止不慎使用盗版软件,并有助企业挑选合适的软件授权组合,节省成本,提高生产力。

  此外,商业软件联盟委托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在今年八月进行的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解本地企业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接受程度和实施情况。该调查并未有询问受访企业是否使用正版软件。调查结果指出约有四成受访企业有进行某种软件资产管理措施,并约有两成企业有进行软件审查。这并不表示未有进行软件审查或软件资产管理的企业均未使用正版软件。虽然如此,当局会继续推动企业进行软件资产管理和使用正版软件。

(三) 「商业软件『正』行动」自去年推出至今,举办了两期的计划。我们在第一期「商业软件认证」试验计划中透过不同途径,包括宣传单张、电子报、电话推介等,向约30,000家机构推介妥善管理软件资产的好处,并透过承办商为其中160家机构提供实地电脑软件核实和相关的谘询服务,参与的机构都认同计划为他们带来实质帮助。

  为令更多机构可直接受惠於「商业软件『正』行动」,我们於本年十月推出第二期计划,透过专业谘询和培训服务,协助机构(特别是中小企)建立其管理软件资产的能力,让他们长远可自行进行软件资产管理。截至十一月底,我们已透过电话、电邮及派发宣传单张等不同途径,向约20,000家机构介绍这项免费计划,其中已有约50家机构申请接受有关培训服务。计划会进行至明年四月,我们会在期间继续广泛接触其他机构,并跟进处理尚未回覆的个案,鼓励更多机构参与计划。

(四) 为防止在业务中使用盗版物品,以及加强机构的问责性和鼓励负责任的业务管治,《2007年版权(修订)条例》(「修订条例」)订明负责机构内部管理的董事和合伙人须承担的相关责任。我们现正透过不同的渠道,包括电视及电台宣传片、地铁和报纸广告、研讨会、宣传单张、网站及电子报等,向商界宣传「修订条例」中新增有关公司董事及合伙人的刑责条文。

  在未来数月,政府除了会继续推出宣传活动外,亦会编制一份有关防止业务最终使用者盗版行为的指引,藉以协助商界(特别是中小企)的管理层在管理版权资产上引进一些良好作业模式,好让他们在上述条文实施前作好准备,避免不慎触犯相关法例。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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