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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私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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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公立和私家医院均面对病床不足的问题,以致有私家医院病人因床位不足而需到公立医院轮候接受治疗。关于私家医院的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政府在去年七月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如果开办私家医院的申请符合政府既定的政策及公众利益等考虑,当局会提供适当的协助,上述「公众利益」及「适当的协助」所指为何;

(二) 鉴于行政长官在他本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到,政府会以象征式地价批拨若干幅全新土地,作兴建新国际学校或供现有学校扩充之用,并提供免息贷款,资助有关工程开支,政府会否对兴建私家医院实施同一政策;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评估政府的长远医疗政策能否协助志愿团体及私人机构兴建私家医院,以便香港能与新加坡及上海等地竞争,争取成为亚洲的医疗中心?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据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和卫生署的数据,截至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公营医院的病床总数为27 633,病床的平均占用率约为81.7%。私营医院方面,截至二○○七年六月,私营医院的病床总数为3,217,病床的平均占用率约为67%,但实际的占用率在个别私家医院之间会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就私营界别而言,到哪间私家医院接受治疗基本上是医生和病人的选择,而个别病人可能会因应本身的情况和考虑选择从私家医院回流到公营医院轮候接受治疗。

(一)及(二) 一般而言,就用作私营发展用途的土地,有兴趣的人士可向私人业主或政府购买土地,而政府通常透过公开竞投(投标或拍卖)方式出售土地。若有个别团体向政府申请以私人协约方式直接批地,当局会按政府政策及公众利益审核申请,考虑的因素包括有关申请对社会的整体效益、其策略重要性等。我们亦会考虑建议的可行性、申请机构的性质和背景以及它落实兴建计划的能力等。处理申请过程中,当局会与申请机构保持沟通。

  教学与医疗服务是两种不同的服务。但不论是兴建学校或医院,如在考虑直接批地的申请时,政府会同样考虑上文第二段提及的相关因素。

(三) 现时大部分的医院服务由公营医院提供,出现公营和私营医院服务失衡的情况。健康与医疗发展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于二○○五年七月发表的谘询文件中指出公营和私营医疗系统在角色上的重新定位对我们日后的医疗模式发展十分重要。委员会建议公营医疗系统应以下列四个范畴作为工作重点:急症和紧急医疗服务;为低收入人士和弱势社群提供服务;需要高昂医疗费用、先进技术和不同专科合作诊治的疾病;以及培训医护专业人员。我们会根据委员会的建议,从这个方向发展公营医疗业务。

  与此同时,我们会继续研究各种方法,鼓励私营医疗机构担当更重要的角色。例如,我们会在来年透过一次性的计划资助公立医院的病人在私营机构进行白内障手术、在天水围试行购买私营普通科门诊服务、和研究在儿童专科及神经科学专科设立多方合作的卓越医疗中心等,作为改善公私营失衡的第一步。另外,我们会探讨在新兴建或现时的公立医院发展公私营合作计划,以促进公私营医疗服务相互配合,令服务质素和专业水平得以提升,并同时为蒥民提供更多选择。当局会继续留意蒥民对医疗服务的实际需求和本地医疗服务的发展,创造更多机会让公私营医疗机构交流和合作。同时,我们了解到有非政府机构有意兴建或扩展私家医院。我们会了解它们的需要,并积极考虑适当的处理方法。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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