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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回归十周年纪念品及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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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在二○○七年区议会选举前,有候选人及其所属政治团体把由政府拨款举办的回归十周年庆祝活动的纪念品和门票免费派发给市民,该市民表示这做法有以公帑为该等候选人助选之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涉及上述做法的政治团体名称;

(二) 由各政府部门拨款举办的上述庆祝活动的开支详情;及

(三) 按政党和团体划分,列出各政府部门向该等组织派发的上述庆祝活动的纪念品和门票数量,以及所涉活动的类型?

答覆:

主席女士:

  就梁议员问题的三个部份,我的答覆如下:

(一) 政府没有资料显示有候选人及其所属政治团体在二○○七年区议会选举前,把庆祝特区成立十周年的纪念品和门票免费派发给市民以作助选之用。

(二) 政府于二○○七至○八财政年度共支出约69,245,000元举办特区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不包括个人薪酬支出)。各部门使用额外拨款举办特区成立十周年庆祝活动的开支详情如下:

前民政事务局庆典统筹办公室  (约4,800,000元)
民政事务总署        (约16,986,000元)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约38,994,000元)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约8,465,000元)
               共69,245,000元

  上述数字并不包括各部门透过调拨其现有资源举办与特区成立十周年相关活动的开支。此外,十八区区议会亦拨出13,405,482.25元资助庆祝特区成立十周年的活动。

(三) 政府于本年年初成立庆典统筹办公室,统筹各政府部门举办庆祝特区成立十周年的各项活动,并统筹制作纪念品,供在庆祝特区成立十周年的活动上派发,及向举办十周年庆祝活动的社区团体提供该等纪念品,供其在相关活动上派发。有关社区团体及其获分发的纪念品数目详列于附表。



2007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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