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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徖生局局长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徖生事务委员会会议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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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徖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建议预先包装食物实施营养资料标签制度的发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员:

  要保障食物安全,政府、业界和消费者三方面要各尽本分。正如我刚才向各位介绍了有关新的食物安全规管架构的重点,主要是推动和鼓励食物业界履行确保食物安全的基本责任。病从口入,市民要食用安全、有益健康的食物及做一个精明的消费者。故此,制订食物标签法例的目的,是协助市民透过食物标签获取更多资料,来衡量食物本身的营养成分,选购食物,主动地保障自己的健康。

  政府建议制订的食物标签法例除了帮助市民在选购食物时能作出知情的选择,以保障个人健康外,有关法例也规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的营养标签及声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我们现时的建议,是规定所有预先包装食物,都必须在包装上标示热量、反式脂肪及六种核心营养素。该六种核心营养素是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饱和脂肪、钠和糖。为利便业界适应,会有两年宽限期。

  除以上六种核心营养素外,我们注意到市民及议员近来非常关心反式脂肪对健康的影响。研究显示,摄取反式脂肪比饱和脂肪引致心脏问题更为严重。反式脂肪除了跟饱和脂肪一样会增加血液中的坏胆固醇外,更会降低好的胆固醇(又称为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所以政府认为必须透过要求麹制标示的方式,让市民知所选择。

  另一方面,香港从外地进口约六成的预先包装食物,对食物标签进行管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进口食物的种类。在维护公众健康及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我们须将影响减至最低,以确保市民仍可享用从世界各地进口的不同美食。

  我和局方的同事经过与各主要食物出口国和业界广泛的交流和沟通,决定在一些技术性层面放宽营养标签的规定,例如标签营养素的格式,能量单位等。我们也建议豁免若干类别的预先包装食物遵守营养标签规定。豁免的原则主要是:

(一)业界在提供营养资料方面有实际困难(例如预先包装食物的容器表面总面积少於100平方厘米);

(二)食物的热量和核心营养素价值非常低(例如茶叶、香料、蒸馏水等);和
(三)食物属新鲜食物,并无添加任何成分,亦无经过加工处理(例如生肉和新鲜蔬果)。

  此外,我们知道现时有很多民族食品、有机食品等都是以小量进口,而本地有些小企业也以小量形式制作一些特色的食物并出售,非常受市民欢迎。我们经详细考虑后,建议为每年销售量为30000个单位或以下的食品实施小量豁免制度。不过,我要强调,假如食物作出与营养素有关的声称,例如低脂、高钙等,就不能被纳入这项豁免范围。

  为了推行营养资料标签制度,食物安全中心会统筹有关营养标签的公众教育和推广工作。我们也会制备海报和小册子等宣传资料,以教导消费者如何阅读食物标签。

  主席,各位议员,制定有关营养标签方案的建议已经过多年的讨论和充分谘询业界和持份者的意见,市民希望政府尽快落实营养资料标签制度。我们计划在2008年初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规例。我希望现时政府的方案能够得到议员的支持。

  多谢各位。



2007年12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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