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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打击违规肉店(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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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今日(十二月五日)提醒新鲜粮食店及街市肉档经营者不可未经批准同时出售新鲜肉及冰鲜或冷藏肉,更不应将冰鲜或冷藏肉充当新鲜肉出售。

  食环署人员根据搜集得的资料,今早采取突击行动,在深水桋北河街六十四号地下搜查一间怀疑以冰鲜猪肉充当新鲜猪肉出售的新鲜粮食店,捡获约一百零八公斤冰鲜猪肉。两名男子及一名女子现正协助调查。

  食环署发言人说:「该新鲜粮食店的牌照只准许售卖新鲜肉类,有关经营者涉嫌售卖冰鲜猪肉,因而违反《食物业规例》,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强调,违例者一经定罪,本署会取消该间新鲜粮食店的牌照。  

  他说,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於本港零售层面出售的肉类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他说:「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有所怀疑,应立即致电本署热线二八六八 ○○○○。」



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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