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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家庭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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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十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会於今年成立家庭议会。据报,该议会将统筹和指导现行负责安老、妇女和青年事务的三个委员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家庭议会的具体职权范围和工作时间表、组成架构及成员名单,以及将如何整合现有的相关谘询架构及政府部门;

(二)鉴於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家庭的处境和需要不尽相同,家庭议会会不会优先向极需援助的高危家庭提供支援,例如向偏远地区增拨资源,以及加快实施法定最低工资的立法工作,以支援低收入家庭;及

(三)鉴於现时未有独立的委员会处理儿童事务,政府会不会同时设立儿童事务委员会,负责制订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还是只会将有关工作直接纳入家庭议会的职权范围?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冯检基议员提出有关家庭议会的问题,我现答覆如下:

(一) 行政长官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公布的施政报告中表明,政府决心推动家庭作为社会核心的主流价值观,从强化家庭的角度出发,制订社会政策和筹划不同的服务。施政报告宣布成立高层次的家庭议会,由政务司司长领导。家庭议会的成员名单,刚於十二月三日公布。除了政务司司长、教育局局长、民政事务局局长、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以及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五名政府官员外,另有16位来自社会福利界、专业界别、工商界及学术界人士(名单载於附件)。

  家庭议会会就制定支援和强化家庭的政策、策略,以及就发展相关计划和活动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并监察有关计划和活动的推行情况。家庭议会也会就如何整合各政策局及部门有关家庭成员的政策和相关计划,包括安老事务委员会、妇女事务委员会及青年事务委员会的工作,向政府提供意见,以确保能够互相协调,达致更佳效益。

(二)家庭议会於今个月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届时会讨论议会的未来工作路向。

  就家庭服务及支援方面,社会福利署(社署)现时已透过分布全港的61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治疗性质的一站式服务。政府在过去三年亦采取了积极措施和投放更多资源,以增强为面对家庭暴力危机人士提供的支援。

  此外,为及早帮助一些比较孤立,又或需要援助但不愿接受服务的家庭,包括面对家庭暴力或精神病问题困扰的家庭,社署自二零零七年初已推出一项「家庭支援计划」,在社区建立互助网络,并招募义工成为家庭支援者与专业社工合作,加强接触这些家庭,把他们连接到合适的支援服务。

  在增强支援的同时,我们亦积极推广家庭教育和推动建立社区互助网络,建立社会资本、营造互相关怀和抗逆境能力更强的社会。就此,「社区投资共享基金」一直倡导在邻里之间建立守望相助的社区安全网,个别受资助计划曾在屋恏动员居民为每座楼宇设立「楼长」,负责连?有需要的家庭,向他们提供及时的援助。

  至於工资保障方面,劳工及福利局已於今年十一月十五日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作出了最新汇报:政府会加强推广为清洁工人及保安员推行的「工资保障运动」,以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亦会同时研究如何改善这个运动的运作,使其更具成效。与此同时,政府会研究为清洁工人和保安员立法落实最低工资的各有关事项;一旦二零零八年十月进行全面检讨的结果显示这个运动的成效不彰,政府会尽快在二零零八/零九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三)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成立家庭议会的目的,正是希望以家庭为核心,制订和推行支援家庭的政策和计划,确保有关政策及计划互相协调。

  家庭议会会考虑如何以有效方法处理有关儿童发展的政策及相关事宜。我们现时没有计划再增加任何以个别年龄组别或性别为基础的独立委员会。多谢主席。



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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