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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互助委员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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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互助委员会(互委会)的运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

(一)定期查核互委会的运作情况是否符合互委会的《规则范本》;若有,结果为何,以及有否发现互委会的运作偏离该《规则范本》的指引;

(二)发现有互委会长期没有举行会议,而有关的民政事务总署联络主任及民政事务专员虽然知情但并没有纠正有关情况;若有,当局如何纠正有关情况;及

(三)考虑就互委会的运作进行检讨,以增强社区参与,以及让民政事务总署在互委会的运作出现问题及困难时,能尽早知悉并作出跟进?

答覆:

主席女士:

(一)互助委员会(互委会)是由大厦居民组成的志愿组织,以义务性质举办社区及文娱康乐活动,藉以提高邻里互助精神及增加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处)的联络主任及社区干事,会探访各互委会及列席会议,并在有需要时就互委会的会务提供意见,以协助互委会按民政事务总署制订的互委会规则范本(《规则范本》)推展会务。一般而言,互委会均按《规则范本》的条文运作。

  若民政处发现个别互委会未能完全按照《规则范本》的条文运作,会主动联络有关的互委会,了解互委会所面对的困难,提供意见及协助。根据民政处的经验,互委会都会按民政处提供的意见改善运作方式,更有效地服务大厦的居民。

(二)互委会定期举行会议,有助加强居民的沟通,以及推展会务。各区民政处一直与互委会保持紧密联系,若发现有个别互委会长期未有举行会议,会主动联络有关互委会主席及各委员,了解原因,及积极提供协助,从而令互委会尽快召开会议,商讨会务。

(三)民政处会继续透过探访及列席互委会会议,与区内互委会保持紧密联系,以协助互委会顺利运作,增强社区参与。正如答覆第(一)部份所述,若民政处发现有互委会在运作上遇到问题或困难,会按个别情况提供适当的协助。



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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