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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财政司司长(司长)於本年十一月初开始谘询各政党、本会议员和公众,听取他们对二零零八至二零零九年度财政预算案的意见和诉求。然而,本人获悉,在谘询展开之前,政府已完成审批各政策局和部门一年一度按资源分配工作提交的申请(资源分配申请)。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司长有否考虑是否应在完成审批资源分配申请之前展开上述谘询;若然,现行安排需否予以修订及理顺;及
(二) 在已完成审批各政策局和部门提交的资源分配申请的情况下,谘询各政党、本会议员及公众对财政预算案的意见的作用为何,以及当局如何吸纳他们的意见?
答覆:
主席女士:
自二零零三/零四年财政年度开始,政府采用「营运开支封套」的拨款方式,让各问责局长可在辖下各政策范围之间灵活调配资源,因应其政策目标,把获分配的资源调拨至处理社会上认为最有迫切性的事项。财政司司长在考虑各问责局长提交的资源分配建议后,每年约十月向各问责局长发出下一财政年度的营运开支封套。财政司司长亦会因应在财政预算案谘询期间所收集的意见,以及在下一年初作出的最新中期预算,考虑应否在预算草案中反映获接纳的意见。就刘慧卿议员的提问,我们的答覆如下:
(一) 财政司司长在发出营运开支封套前已透过各问责局长的建议了解社会对服务需求的意见,并会在制订详细预算案时更仔细考虑各方直接向他提交的意见。
(二) 在政府开支方面,在谘询立法会及社会各界时所收集的意见及建议都会交给有关政策局研究,以决定如何在将封套内的资源分配到各开支总目时反映获接纳的意见及建议,财政司司长亦可考虑是否需要调整个别封套。此外,在政府收入方面,财政司司长会研究各种建议,考虑是否将建议反映在下一财政年度的预算。
完
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