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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安生议员作出立法会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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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陈方安生议员将作出立法会誓言

  此外,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推动社会企业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陈婉娴议员提出,内容为:「虽然失业率已回落至新低点,但基层劳工依然面对工资低、工时长甚至就业难的困境,为纾解基层劳工的苦况,当局应推出各项扶助劳工就业的政策,以改善劳工就业情况,缩窄贫富悬殊,而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提出“推动社会企业及促进就业”,便是其中一项政策;为有效推动社会企业,本会促请政府制订以下政策:

(一)  订定社会企业的法规,以厘清社会企业的定义;

(二)  为社会企业提供各类融资渠道,包括设立公营或私营的种子基金及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息信贷等;

(三)  为社会企业提供信贷保证及设立市场推广基金、培训基金和发展支援基金等,形式可参考政府为中小企业推行的各项资助计划;

(四)  为新成立的社会企业提供利得税免税年期,并给予优惠的利得税税率;

(五)  设立社会企业营运支援中心,以提供开业、营运及市场讯息等免费营商资讯、谘询及支援服务;

(六)  政府及私人机构为社会企业提供免租/优惠租金的店铺、物业和场地;及

(七) 预留若干百分比的政府货品和服务采购额予社会企业,为社会企业提供发展空间。」

  冯检基议员、梁刘柔芬议员及何俊仁议员将分别就陈婉娴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又会辩论一项有关全面检讨资助置业计划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陈鉴林议员动议,内容为:「本会促请政府尽快重新检讨各项资助置业计划,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及置业资助贷款计划,以期更有效运用房屋资源,减轻市民住屋负担。」

  李永达议员及王国兴议员将分别就陈鉴林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在政府议案方面,保安局局长将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於2007年5月22日作出的《2007年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修订附表2)令》。

  保安局局长又将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於2007年5月22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贪污)令》。

  法案方面,《2007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在会议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语音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2007年12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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