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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中港两地出售的柴油的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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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宝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2006年11月17日发出的新闻公报中表明,会继续与内地合力改善在内地售卖的柴油的质素。另一方面,最近有报道指政府以32亿元鼓励较旧型柴油车辆的车主更换欧盟IV期车辆的计划未能得到跨境车辆车主的热烈支持。该等车主担心,在内地出售的柴油不符合欧盟IV期柴油引擎的规格。因为该柴油远较在香港出售的便宜,所以他们在可能的情况下都选择采用该柴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考虑在两地出售的柴油的质素事宜的正式架构;自2006年11月17日以来在此架构下曾举行多少次讨论柴油质素的会议;下次会议定於何日举行;以及去年在统一在两地出售的柴油的质素方面有何进展;

(二) 是否知悉内地炼油厂在2006年提炼符合香港超低含硫量柴油(“超低硫柴油”)规格的柴油有多少;该量分别占香港及广东省在2006年的柴油总消耗量的百分比;以及内地炼油厂在2007年、2008年及2009年提炼符合香港规格的超低硫柴油的预计能力;及

(三) 政府有否评估上述鼓励计划是否未能达到其目的;若评估结果显示该计划未能达到目的,会否考虑撤回该计划,并以在香港提供为期两年的超低硫柴油补贴取而代之,以维持与在内地出售的柴油在价格上的均势,同时尽更大努力统一在两地出售的柴油质素?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由香港环境局局长和广东省环保局局长共同担任主席的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合作小组),是粤港双方讨论彼此关注的环境问题的正式渠道。粤港当局现正实行各项措施以减少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当中包括提高车辆废气排放标准和车用燃料质素。因此,有关事项是合作小组经常讨论的改善区域空气质素的议题。合作小组上次是在2006年12月开会,下次会议则定於2007年12月举行。

  此外,合作小组下成立的专家小组和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管理及监察专责小组,亦经常讨论推广清洁燃料。该专家小组和专责小组最近曾分别在2007年11月和10月开会讨论和检讨双方在各个合作范畴(包括使用清洁燃料)取得的进展。

  据悉由本年四月中旬起,所有深圳油站只会供应含硫量不超过百份之0.035的车用柴油,相比本年四月前准许供应的柴油,含硫量减少百份之83,与2002年前准许供应的柴油比较,含硫量减幅更高达百份之93。此外,广东省正争取在2009年12月的全国实施时间前,提前在全省采用这种质素的车用柴油。港粤两地将继续合作,持续改善车辆燃料的质素。

(二) 我们没有有关内地炼油厂提炼柴油的资料。

(三) 为进一步减少车辆废气排放,政府在2007年4月1日推出一项为数32亿元的有时限计划,为车主提供一笔过资助,鼓励他们尽早更换欧盟前期及欧盟I期商用柴油车辆,并购买符合现时首次登记车辆的法定废气排放标准(现时为欧盟IV期废气排放标准)的商用车辆。截至2007年10月底,我们已批核超过2,200宗申请,涉及资助总额约9,000万元。

  我们相信该计划对有关车主具吸引力。但是由於该计划为期三年,因此很多车主或许打算稍后才申请资助。我们会继续监察该计划的进展,并加强宣传,以鼓励车主响应该计划更换旧车。

  立法会刚通过一项建议,由2007年12月1日起,为期两年,把欧盟V期柴油税率减至每公升0.56元。这项税务优惠将有助本地市场加快供应这种含硫量较超低硫柴油低百份之80的更环保燃料,并鼓励更多车主使用。同时,我们会与广东省当局继续合作,以提高两地的车辆燃料质素。



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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