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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对跨境车辆使用内地燃油的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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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在内地出售的车用柴油含硫量高於本地出售的车用柴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跨境柴油车辆按车辆类别分类目前各有多少;
(二) 有否规定跨境柴油车辆在入境时油箱所载的燃料须符合订明规格;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 会否考虑在边境管制站设置检查点,限制油箱载有超过指定数量的内地燃料的跨境柴油车辆入境;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控制车辆使用内地燃油为本港带来跨境空气污染的最佳方法,是促进内地提高车用燃油的质量。就此,内地已经从二○○○年起全面使用无铅汽油。至於柴油,广东省政府亦已逐步提高其质量。二○○二年前,内地柴油的含硫量标准为百份之0.5;二○○二年后的标准已收紧为百份之0.2。由今年四月起,深圳市所有加油站更进一步只供应含硫量不多於百份之0.035 的车用柴油,较今年四月前的柴油含硫量大幅降低了百份之八十三,较二○○二年前更是降低了百份之九十三。广东省政府亦正计划把这种含硫量较低的车用柴油推广至全省。在过去数年间,内地车用燃油的质量已获大幅改善,但我们仍会继续与广东省政府携手合作,不断提高车用燃油的质量,以持续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本港的空气质素。

(一) 根据运输署提供的记录,跨境柴油车辆按车辆类别分类的数目如下:

类别     数目(至最接近的十位数)

私家车    20
巴士     930
货车     17,260
总数     18,210

(二)、(三) 规定跨境柴油车辆在入境时油箱所载燃料的规格,具体执行上有所困难。不过,现时已有法例限制跨境车辆在入境时可携带的内地车用燃油量。根据《应课税品规例》(第109A 章),从中国内地抵港的货车的油缸中供该货车使用的燃油,可获豁免缴付税款的上限量表列如下:

车辆汽缸容量      获豁免燃油税的分量

3000 立方厘米以下    100 升
3000至10000立方厘米   200 升
10000立方厘米以上    300 升

  把上述获豁免缴付税款的车用燃油在香港转售或转卸入另一车辆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1百万元和监禁24个月。

  如前述,我们控制车辆使用内地燃油为本港带来跨境空气污染的政策是与广东省合作,促进内地提高车用燃油的质量。另一方面,跨境行驶的巴士及货车须要在港注册,并须符合本港的车辆废气排放标准,以控制其污染量。



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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