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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回归十周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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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政府资助地区团体举办庆祝回归十周年的活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至今动用了多少公帑资助地区团体举办有关活动;

(二) 根据什么准则决定是否资助有关活动及有关的资助额;

(三) 每项获资助活动的名称、主办机构及资助额为何;

(四) 是否有一些周年活动(例如龙舟比赛、中秋晚会)在今年的名称加上了「庆祝回归十周年」或类似的字眼,而且获得远高於往年的资助额;及

(五) 有否检讨获资助活动的成本效益;若有,检讨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共动用11,068,159.25元资助社区及地区团体举办庆祝特区成立十周年的活动。此外,十八区区议会亦拨出共13,405,482.25元资助庆祝特区成立十周年的活动。

(二) 在资助地区团体举办活动时,政府会视乎活动的性质、需求、规模及其他相关因素(包括社区协作),以决定是否资助该些活动及资助的金额。至於由区议会拨款资助的项目,十八区区议会会按其《运用区议会拨款守则》内所列的审核准则处理。

(三) 获资助的活动项目及活动团体名称,以及资助金额详列於附件。

(四)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周年是一个属於所有市民、全港共庆的日子,庆祝活动不应只局限於官方举办。就此,政府早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已邀请及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以不同形式举办一些能营造节日气氛、加强社区凝聚力、与民同乐及能彰显香港在各领域成就的活动,性质和内容不拘一格,并按上文第二段所载原则为其中一些活动提供资助。事实上,有很多地区团体没有寻求政府资助,也同样花费心力和资源踊跃举办活动,让参加者一起庆祝特区成立十周年。

(五) 为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周年,政府及社区团体共举办了八百多项不同形式及规模的活动。这些活动旨在让更多市民参与庆祝活动,共同感受特区成立十周年的欢乐气氛,从而加强对祖国和香港的归属感。大部份庆祝活动均圆满举行,并已达到全民共庆的目的。



2007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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