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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在新界总商会晚宴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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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出席新界总商会晚宴的致辞全文:

张(德熙)会长、王(振声)主席、各位新界总商会的朋友:

  我很高兴获邀出席今天的晚宴,与新界总商会的朋友见面。

  过去四十八载,总商会一直积极推动新界工、商界及地区的发展,成绩有目共睹;而各地区商会在协助地方建设和赞助公益事业等方面亦不遗余力,正正与政府「关怀社会」的施政理念不谋而合。

  行政长官在他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到,在这个新时代,香港要建立新的关怀文化,我们需要培养更多社会企业家,通过企业家的思维,利用商业策略达致社会目标。

  相对一些欧美国家,社会企业在香港仍是较新的概念。社会企业的运作模式虽然十分多元化,但最主要理念都是鼓励助人自助。简单来说,社会企业包含两部份:「社会」和「企业」。首先,社会企业必须是以商业方式经营,自负盈亏,这样才可称得上是「企业」。与一般企业主要不同之处,是社会企业最终是以达致社会公益为目标,例如协助弱势社群就业、保护环境,以及为长者提供服务等。因此,社会企业的盈利主要是用来投资于企业本身或社会,而非为股东谋取最大利益。

  一个与「社会企业」有关的概念是「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相信在座各位商界朋友对这概念也不会陌生。「企业社会责任」一般指企业有意识地履行公民和社会责任,例如公司在购买纪念品时,多考虑社企的制作;公司在选择服务营办商时,多考虑聘有弱势社群的社企;企业派出富经验的管理人员协助培训社企人才;企业把营运时所产生的废物分类,以便社企回收;地产发展商把商场铺位,以较优惠的价钱租予社企。通过制订不同的措施,企业既尽了社会责任,亦可推动社企的发展。

  「社会企业」和「企业社会责任」均提倡企业在以商业形式运作的同时,亦顾及社会整体利益,社企更把达致社会整体利益视为最终目标,盈利主要用来投资于企业本身或社会。尽管「社会企业」和「企业社会责任」不同,但是这两个概念的推广,却可收相辅相成之效,亦充分彰显企业对建立关怀文化的重要。

  香港现时约有200多家社企,早于2001/02年,政府便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拨款5,000万元推出为协助伤残人士就业的「创业展才能」计划,资助非政府机构开设小型企业,聘用残疾人士,并为残疾人士提供实习和训练机会。计划成功协助多个社会企业的成立,在清洁、零售、家居服务、生态旅游等各范畴,开展业务。

  政府在2006/07?度预留1亿5千万元,在其后五年加强以地区为本的扶贫工作。民政事务总署在2006?6月推出了「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将社会企业的受助对象扩展至健全的弱势社群人士。计划引进社区为本和伙伴合作的精神,资助非政府机构推动和成立社会企业,为弱势社群提供工作机会,推广助人自助的精神,协助他们透过工作,重拾自信,贡献社会。

  要协助社企持续发展,最重要是营造有利社企发展的市场环境。除了就一些特定范畴提供种子基金,以支援社企初期运作外,政府亦致力提高公众对社企的了解。民政事务局现正计划扩大宣传,包括拟备小册子,向公众介绍本港和海外的成功社企。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成功的例子,加深公众对社企的认识,特别是社企可达到的社会目的,以期营造有利社企发展和开拓客源的环境。

  要成功发展社会企业,政府、商界和非政府组织的共同参与,以及企业家不断创新的精神尤为重要。我们鼓励本地的企业家参与发展社企,最近并已成功联络有兴趣发展社企的大机构,开展新的社企计划。

  我们会在本年十二月二十日举行社会企业高峰会,加深各界对社企的了解,为政府、商界和非政府机构提供平台,探索社企在本港进一步发展的未来路向,以及制订行动计划。

  新界总商会人才济济,在座各位既是工商界的才俊,又热心公益,如能获得你们的支持,参与社会企业计划,定有助进一步推动社企在香港的发展,令更多弱势社群受惠。我期望在未来的日子,能与大家在发展社企的层面上合作,共同建立新的关怀文化,携手建设更美好的香港。

  最后,我祝新界总商会会务兴隆、在座各位身体健康。多谢各位。



2007年11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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