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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行使伪造纸币被判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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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三十五岁女子因涉及行使伪造纸币,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禁一年。

  警方提醒市民,行使或管有伪制纸币均为严重罪行,违法者将可被重罚,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案情透露,於今年八月二十四日,一名二十二岁女子在中区一间银行存入一百二十一张港币五百元纸币。银行职员怀疑其中二十一张纸币为伪钞,於是报案,警员到场将该名二十二岁女子拘捕。

  被捕女子向警方表示是该名三十五岁的被告着她将纸币存入银行,而她并不知道纸币是伪钞,警方同日亦拘捕该名三十五岁的女子。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其后接手调查,并落案控告该两名女子合共一项行使伪制纸币罪名。

  二十二岁女子的控罪其后被撤销而三十五岁被告则被判监禁一年。

  香港警方会继续致力打击所有涉及伪制纸币的罪行。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一号



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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