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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发表周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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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发表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周年报告。

  在报告期内,常委会考虑了由政府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代表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联合工作小组)所提出有关《公司条例》会计及审计条文的建议。常委会也考虑了有关《公司条例》会计及审计条文公众谘询文件的拟稿。

  政府发言人说:「有关《公司条例》会计及审计条文的谘询文件已在今年三月二十九日发表,作公众谘询。我们现正研究所搜集的公众回应,并会在征询联合工作小组和常委会的意见后於明年年初敲定建议。」

  常委会的另一工作重点是重写《公司条例》,这项工作已在二零零六年年中展开。对於这方面,常委会考虑了五个议题,包括新《公司条例草案》的架构及拟议工作计划、根据新《公司条例》获准成立为法团的公司类别及私人公司和公众公司的定义、实益拥有人享有的成员权利、董事责任,以及公司与股东之间以电子方式通讯及其他与通讯有关的事宜。

  发言人表示:「常委会就《公司条例草案》提出的建议将纳入白纸条例草案,并会在二零零九年年中进行公众谘询。我们计划在二零一零年第三季或之前向立法会提交新的《公司条例草案》。」

  「我们会在明年第二季就其他复杂的议题进行专题谘询。有关议题包括董事责任、无股本面值制度及资本保存、押记的登记、公司名称的注册及不经法庭的合并程序。这次谘询是白纸条例草案谘询前就重写《公司条例》进行的公众谘询工作的一部分。」

  发言人补充说:「我们十分感谢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特别是在重写《公司条例》方面。我们会继续倚重各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意见。」

  常委会於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职责是在有需要修订《公司条例》和其他相关法例时,向财政司司长提供意见,以确保这些法例继续切合商业社会的需要。

  常委会的委员来自多个不同界别的专业人士,包括律师、会计师、公司秘书,以及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代表。

  常委会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周年报告载於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网站(网址:http://www.fstb.gov.hk/fsb)及公司注册处的网站(网址:http://www.cr.gov.hk/),供市民阅览。



2007年11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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