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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类含二氧化硫的专项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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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安全中心最近进行一个专项食品调查,检测肉类中含二氧化硫的情况。

  根据法例,新鲜及冷藏肉类不能添加防腐剂,包括二氧化硫。但为使肉类的色泽更鲜明,过往曾有个别贩商在肉类中违法添加二氧化硫。

  食物安全中心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公布检测结果时说:「中心於七月至十月抽取了三百二十一个肉类样本化验,当中三百零六个样本,包括一百八十七个猪肉、一百零七个牛肉及十二个羊肉样本,没有验出二氧化硫。」

  「余下的十五个样本,包括十一个牛肉、三个猪肉和一个羊肉,则被验出含二氧化硫,含量由百万分之二十三至百万分之三千三百。」

  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售卖含有防腐剂的新鲜及冷藏肉类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发言人说: 「二氧化硫属低毒性,是食物制造业经常使用的防腐剂,常用於凉果、果汁及其他食物,但法例规定绝不能用於新鲜及冷藏肉类。」

  「今次在肉类被验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而且二氧化硫可溶於水,大部分会在煮食的过程中流失。」

  「但对於个别对这种防腐剂有过敏反应的人,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不应在新鲜或冷藏肉类使用防腐剂,亦须遵守有关法例规定,而市民应向可靠的贩商购买肉类。

  发言人说:「就不合格的样本,食物安全中心会作出跟进行动,包括再抽取样本作化验及向有关贩商发出警告信。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考虑提出检控。」



2007年11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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