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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关於「发展多元化贩商和市集经济活动」的动议辩论的第一部分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首先,多谢王国兴议员就有关「发展多元化贩商和市集经济活动」提出的议案,以及另外两位议员分别提出的修订动议。
保留及协助发展具有人文特色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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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应公众和立法会对保育和活化市集的诉求,政府已加强这方面工作。正如刚才议员所讲,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及政府已完成了保存湾仔太原街和交加街露天市集的方案。拟议方案已经在昨天(十一月十三日)向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辖下的文物保护小组委员会作了详细介绍。假如湾仔区议会支持有关方案,政府会联同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与湾仔区议会紧密合作,就美化市集的建议谘询小贩及公众。
此外,市建局在推行市区更新项目时,也会尽量协助与项目有关而具特色的市集可持续发展。例如,就市建局的上环卑利街/嘉咸街重建项目,虽然严格来说,毗连的露天市集并非位於重建范围内,但市建局成立了由地区人士、区议员及专家组成的保育小组,研究如何促进该项目的保育工作,包括与商贩和其他持份者磋商,协助市集的商贩在重建期内及重建后,都可以在原址继续经营。
政府明白本地一些特色市集,可让旅客和本地人一起感受香港的地道生活文化。政府亦一向致力发展多元化的旅游景点,藉以增强香港作为亚洲首选旅游胜地的吸引力。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透过不同途径,例如互联网、刊物等,向旅客介绍本港多个主题购物街及露天市集。其中,主题购物街包括荷李活道为古董街、德辅道西为海味街、广东道为玉器街等。露天市集包括赤柱市集、太原街市集、女人街市集、庙街夜市等。从旅发局的调查数据显示,这些露天市集高踞於最受旅客欢迎的旅游景点之列。
推动街头演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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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推动街头演艺文化方面,我们的文化政策方针是要营造一个有利於表达自由和艺术创作的环境,并鼓励更多社会人士参与文化活动。我们认同街头表演艺术,既可让艺术工作者发挥所长,又可带动社区的文化艺术气氛。由於香港路窄人多,在考虑设立街头艺术区和艺墟时,我们必须特别顾及人流、噪音和安全问题。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鼓励并支持各区区议会在区内物色适当的地点,设立街头表演专区和艺墟,推动地区本土文化,培养市民大众对文化艺术的兴趣和欣赏能力,发掘和培养民间创意,吸引居民和游客欣赏和消费。
香港艺术发展局在去年亦开始联络各区区议会,推行一个「街头宣传站」的先导计划,目的是在区内当眼的地点竖立宣传牌,宣传区内、区外或全港性的艺文表演和其他艺术活动。现时这计划已得到中西区、南区和湾仔区区议会的支持。我们期望其他各区也陆续支持这个计划,一同打造地区的文化氛围,吸引市民以至游客观赏香港的文化节目,提高文化和经济方面的效益。
街头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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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议员提及街头贩卖的议题,固然,街头贩卖活动为贩商提供谋生机会,顾客又能买到较为廉价的物品。不过,街头贩卖亦带来生、噪音、清洁及阻街等问题。再者,街头贩卖对於须租用处所或摊档经营的店主、商户和街市摊档承租人,亦可能构成不公平的竞争。
现时,全港大约有6,600多个持牌固定摊位小贩及约630个持牌流动小贩。政府一贯的小贩政策是在情况许可下逐步减少非法摆卖活动及妥善管理街头摆卖活动,以尽量减少街头贩卖造成的滋扰。二○○二年四月,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生事务委员会同意食物环境
生署(食环署)推出流动小贩自愿交回牌照计划。按此计划交回流动小贩牌照的商贩,可以以特惠价钱选租公众街市空置档位;或选择空置的固定小贩摊位,改以固定摊位持牌小贩的方式继续经营;又或交回牌照以领取一次性的三万元特惠金。计划推出以来,一直有流动小贩交回牌照。
方刚议员在修订动议内建议政府应弹性处理小贩牌照续牌申请。现时所有小贩牌照持有人,均可在每年牌照届满前向食环署申请续牌,一般都会获得批准。至於继承和转让牌照方面,政府已确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当中亦有一定的弹性,例如当持牌人年事已高或健康欠佳,有关固定摊位小贩牌照可转让给没有领取其他小贩牌照的直系亲属;至於熟食固定摊位小贩牌照,则可转让给没有领取其他小贩牌照的配偶。在特殊情况下,食环署署长亦可考虑运用酎情权批准固定摊位小贩牌照转让予或由其他人士继承,例如长期协助牌照持有人经营有关业务的助手。
为确保小贩政策能配合市民大众和贩商的诉求,食物及生局(食
局)现正进行小贩牌照政策检讨,并会在订定未来小贩牌照政策的时候,考虑市民对於市集的意见。在检讨过程中,当局会谘询贩商代表、立法会及有关区议会的意见。政府预计有关检讨在明年中将有结果。
至於余若薇议员在修订动议内提出政府应重发小贩牌的建议,当局认为重新签发任何类型的小贩牌照都会涉及政府整体的小贩管理政策,对其他持份者(例如其他贩商和店铺负责人)带来一定的影响。食局认为必须审慎考虑社会各界的利益和看法,并在适当时候就相关事宜谘询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
生事务委员会和贩商代表的意见。
另外,王国兴议员和余若薇议员建议设置街头熟食专区和街头熟食认可区。在确保食物安全和环境生的前提下,食
局及食环署乐意在签发食物业牌照等方面予以配合。当然,有关建议必须得到地区人士和相关的区议会同意。此外,政府对设立天光墟和灯火夜市的建议持开放态度,建议的地点需要得到区议会、居民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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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向视区议会为地区事务上的重要伙伴。过往在区议会及辖下各专责委员会与政府部门的合作下,成功推行了各项改善经济及环境的计划,并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素。政府会继续与区议会保持伙伴关系,就区内居民关注的议题携手合作;而民政事务总署亦会继续提供拨款及适当的支援,协助区议会推行活化地区及多元经济文化的工作。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期待听取议员的意见。
完
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