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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缺席期间)的书面答覆:
问题:
在本年1月发表的《「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报告内,专业服务、信息、科技及旅游专题小组提出推动香港成为区内重点数据中心的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上述报告发表至今,当局在发展本港数据服务上有何进展,以及除了计划进一步推展政府数据中心的外判工作外,当局有否制订实质措施帮助本港成为区内重点数据中心;若有,该等措施的详情及时间表;若否,原因为何;
(二) 鉴於上述建议提及「积极向外推广香港在发展数据服务方面的有利条件」,当局有否设立推广途径;若有,有关的详情及时间表;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当局有否参考邻近地区的相关经验,从而制定一套针对本港优点和缺点的发展策略,以提升本港的竞争力;若有参考,有关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有关单仲楷议员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
政府一直积极推动香港的资讯及通讯科技产业发展。首先,政府作为一个资讯及通讯科技的主要用户,采取了积极进取的外包政策,以促进有关产业的发展,当中包括数据中心的行业。我们将继续协助政府部门外判数据中心服务,在适用的情况下尽量让市场提供有关服务。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引发的潜在协同效应,有助香港发展成为区内数据中心的枢纽。
同时,在数码21资讯科技策略下,政府将继续加强和维持一个有利的营商环境,以促进香港与内地及国际合作伙伴的科技合作。政府亦将继续透过与资讯及通讯科技业的业界合作伙伴论坛及其他平台,定期与业界磋商和交流,并会强化香港作为一个技术合作和贸易枢纽的角色。
至於《「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下设立的「专业服务、信息、科技及旅游专题小组」的报告,是建议政府积极向外推广香港在发展数据服务的有利条件,并检讨现时的土地政策,可否容许服务商在工业大厦设置有关仪器或设备而无须特别申请及缴纳额外费用等,推动香港成为区内的重点数据中心。
在向外推广方面,投资推广署已确定了有助香港成为地区数据中心枢纽的关键优势, 其中包括贴近内地市场、稳定的政治环境、不太受自然灾祸影响、可靠和优良的通讯和电力基础设施、优质的资讯科技人才,以及拥有保护数据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投资推广署正积极向世界各地现有和潜在的用户和数据中心营办商推广在香港发展数据中心的优势。该署正透过各种现有渠道进行推广,包括探访海外的潜在客户,并支援他们制定在香港发展的业务计划。
至於有关工业大厦的建议,由於涉及土地资源的运用,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已征询发展局,并进行了初步研究以了解不同类型的数据中心对楼宇设施有什么不同的要求。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现正筹备邀请顾问进行更详细研究。有关顾问研究将会调查市场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中心的需求,分析改变工业大厦的有关政策能否配合发展数据中心的实际需要,并参考其他地区的相关措施。我们预计在明年中完成这项研究。
(三) 在上文所述的初步研究中,政府曾对其他地区例如英国及新加坡的工业用地政策,进行了初步分析。政府将在正在筹划的顾问研究在这方面进一步探讨。
完
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