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护署检获非法进口蛇及蜥蜴(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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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在机场保安有限公司的协助下,成功堵截一宗企图从印尼非法偷运动物包括濒危物种进入本港的个案。
该署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表示,该批动物昨日(十一月十二日)於香港国际机场检获,目的地为内地,包括15条蛇及22只蜥蜴,分别收藏在尼龙袜和香烟纸盒内。
当局在一名男子的行李中发现藏有该批动物,均没有许可证或生证明,於是把他拘捕,并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香港法例586章《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和香港法例139章《公众
生(动物及禽鸟)规例》提出检控。法庭今日判处该名男子罚款2,000元和监禁3个月。
发言人表示,检获的动物当中有13条蟒蛇及12条巨蜥属濒危物种,所有检获的动物将被送往位於上水的动物管理中心。
根据现行法例,进口本港的爬虫类动物、雀鸟和哺乳类动物必须附有特别进口许可证和生证明。凡进口濒危动物物种更须事先申请相关许可证,而途经香港转运外地的动物也须符合规定。
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虐待动物的最高刑罚为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三年。
任何人士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有关牌照管制的规定,可判处罚款500万元和监禁两年。根据《公众生(动物及禽鸟)规例》,非法进口动物可被罚款2,000元,涉及的动物亦会被充公。
渔护署提醒市民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协助保护濒危物种。
该署去年检获约3 700只爬虫类动物、16只狗、4只猫和7只其他哺乳类动物非法偷运到港。
市民如欲查询动物入口资料或举报偷运个案,可致电政府热线1823。
完
2007年11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