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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徖生局局长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徖生事务委员会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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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徖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兴建家禽屠宰及加工厂有关的法例修订建议的发言全文:

  我们今天主要就兴建家禽屠宰及加工厂(工厂)而拟定的法例修订建议,征询各委员的意见。有关法例修订建议的详情已在文件中详细交代,我在此不再重复,但希望补充以下两点。

  我知道有些议员及家禽业人士非常关注工厂的营运或会造成垄断家禽贸易业务及滥收屠宰费的情况,因此我们已拟定适当的措施,除建议的《工厂规例》会对工厂的营运和管理施加规管外,工厂持牌人亦须与政府签订协议,并遵守协议订明的条款,以确保公平运作。我们会规定持牌人 -

* 必须按照公平和平等的原则,为各持份者提供家禽屠宰服务,并且不得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为任何人士提供屠宰服务;
* 必须以提供屠宰服务为主要业务,若从事其他业务,例如进口和分销家禽,须事先获得政府批准;及
* 向各方收取划一屠宰费,加费前须先获得政府批准。

  尽管如此,我们也有需要顾及工厂在财政上的可行性。因此,我们有需要让工厂持牌人有足够的弹性和空间去从事其他附带业务,但必会制订适当措施,以确保各方能够公开和公平地竞争。

  第二点是有关建议对「鲜宰鸡」及对家禽业的影响。我们明白发展工厂和禁止在批发和零售市场售卖活家禽的建议,将会对业界造成一些影响。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新的营运模式亦会为现有家禽商带来商机:将来在不超过工厂的屠宰上限和当局认为公共徖生风险处於可接受的情况下,业界可因应市场需要,引进较现时为多的活家禽作批发及零售。同时,我们将容许工厂在生产冰鲜鸡外,为市场提供「鲜宰鸡」。我们认为增加「鲜宰鸡」的选择有助加强工厂的营运能力,配合市民的烹饪习惯,以及减低中央屠宰对活家禽业界商带来的影响。为了确保「鲜宰鸡」完全符合食用安全,我们将会进行详细的研究,以制订一套有关「鲜宰鸡」的生产、运输和存放的技术及徖生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有关建议对业界的影响,我们已展开新一轮的谘询工作,向业内各持份者,包括本地鸡家禽农场东主、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和运输商,介绍有关建议的最新进展,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疑虑。我们会继续就建议的有关事宜,特别是工厂的营运模式和业务范围,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系和沟通。我们亦正在研究如何协助直接受影响的人士,包括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援,以协助他们日后转型从事「鲜宰鸡」或「冰鲜鸡」的批发、零售及运输业务。待研究完成后,我们会马上与业界商讨支援的方案。

  我们下一步工作会在考虑委员会的意见后,就立法建议作最后定稿。我们计划在二零零八年初向立法会提交第132章修订条例草案,然后再向立法会提交新的《工厂规例》和其余的修订法例。我们拟在二○○八年年中公开招标,以期工厂最快可於二○一一年投产。

  我希望各位议员支持立法建议,让我们可以尽早设立工厂,落实人鸡分隔的政策,进一步减低市民感染禽流感的风险,亦保持香港鲜鸡的供应。



2007年11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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