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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副学士学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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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在二○○一年,政府经谘询香港学术评审局和专上学院后,制订了一套副学士学位课程的通用指标,概述课程宗旨、入学要求和结业资格等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在过去三个和本学年,各专上院校有没有不依循通用指标所订入学要求的情况,例如录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或英国语文科不及格,或者未能取得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一科及格或相等成绩的学生、录取未完成预科课程的学生入读两年制课程,以及容许预科毕业生直接入读两年制课程的第二年;请按院校名称、不符合入学要求的情况和有关课程的修读年期列出分项数字;

(二) 各院校现时录取副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时,是否仍须依循有关的入学要求;如果仍须依循,有关当局如何跟进专上院校不依循这些要求的情况;如果无须依循,在什么时候开始及原因是什么;及

(三) 当局会不会就副学士学位课程的收生和结业水平进行检讨;如果会,请说明检讨工作的时间表;如果不会,当局如何确保获颁授有关资历的毕业生具备应有的学术和专业水平?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于二○○一年,联同香港学术评审局和香港专上学院持续教育联盟,共同制订了一套适用于副学士学位课程的通用指标,在入学要求方面的指标如下:

(a)副学士学位课程应尽量采用「宽进严出」的原则。

(b)作为一般准则,两年制副学士学位的建议最低入学资格为:
 (1)在香港高级程度会考取得一科高级程度或相等的高级补充程度科目及格,并
   (i)在二○○七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取得五科及格(包括英国语文和中国语文科);或
   (ii)在二○○七年起的香港中学会考取得三科及格及英国语文和中国语文科达2级或以上;
 (2)修毕副学士学位预修课程;或
 (3)成年学生。

(c)三年制的建议最低入学资格为:
 (1)在二○○七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取得五科及格(包括英国语文和中国语文科);
 (2)在二○○七年起的香港中学会考取得三科及格及英国语文和中国语文科达2级或以上;或
 (3)成年学生。

  根据院校提供的资料,个别院校没有按照以上所列一般准则录取学生的有关详情列于附件。

(二) 各院校现时录取副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时,基本上依循通用指标,并在指标下制定具体的收生要求。事实上,根据院校提交的资料,绝大部份课程都依循通用指标作为入学要求的准则;以2006/07学年为例,各院校的自资副学士学位课程新生总人数约为8,400,而不按通用指标的建议水平收生个案约共290宗,比率为3.5%。对于不符合香港中学会考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最低成绩要求的申请人,院校一般而言都会考虑他们所具备的认可等同学历,例如已成功完成毅进课程。此外,亦有院校为不符合香港中学会考语文科成绩要求的申请人,加入特别录取条件,例如是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学期开始之前修读语文精进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其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院校的具体收生要求,包括认可等同学历和加入特别取录条件等,都必须在开办课程前通过认可质素保证机构的评审,对于具备自行评审资格的大学开办副学士学位课程,则须如正规学位课程一样,通过校内质素保证机制的评审。

  教育局十分关注副学士学位课程的质素,一直与院校保持联系以了解有关情况。此外,由大学校长会成立的联校素质检讨委员会现正就八所具备自行评审资格的院校开办的自资副学士课程,进行个别院校检讨。检讨范围包括收生要求,目的是协助提升自资副学士课程的质素,以及促进有关院校对社会的问责。

(三) 我们现正联同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联校素质检讨委员会和香港专上学院持续教育联盟检讨整套通用指标,目的是为副学士学位课程厘定清晰的定位,以及配合新高中学制的发展和实施。预计有关检讨将于二○○八年年中前完成。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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