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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社区中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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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接获市民意见,指各区的旧式社区中心设计较为落后,(例如未有设置升降机等),未能照顾使用者的需要,对幼童、长者和伤残人士带来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对上述社区中心的基本设施进行评估(包括其用途和服务对象,以及与现时的设计标准作出比较),以便按使用者的需要提供适切的服务;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 会否考虑为人流较多,以及有幼童、长者和伤残人士使用的旧式社区中心,进行改善工程(例如加建升降机等设施)?

答覆:

主席女士: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一共有三十八个社区中心,各社区中心均由区内的社区中心/会堂管理委员会管理。各区民政事务处会不时评估区内社区中心的设施,并充分参考社区中心/会堂管理委员会、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和市民的有关意见,以及因应地区的需求,以改善设施,例如在社区中心的主要入口加设斜道,方便使用轮椅的市民,以及长者和儿童出入。民政事务总署兴建社区设施时,会参照屋宇署出版的《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1997》的指引,以照顾残障人士、长者及儿童的需要,达致公共设施无障碍的要求。

  民政事务总署已为辖下三十八个社区中心陆续进行改善工程,包括在部分社区中心的洗手间加设适合儿童身高的坐厕、厕兜及洗手盆。其中两个社区中心,因建筑结构的限制或属于历史建筑物,而未能设置专供残障人士使用的厕所。但民政事务总署已作出安排,让有需要人士使用邻近的有关设施。在升降机方面,在二十八个社区中心已设有升降机。而还未装置升降机的社区中心,建筑署正着手为深水埗区的大坑东社区中心及荃湾区的雅丽珊社区中心加设升降机,另外,民政事务总署已就葵青区的大窝口社区中心,向建筑署提交加设升降机的建议。至于余下的社区中心,西贡区的西贡赛马会大会堂只有一层, 因此无须升降机,而其余六个社区中心,则因各种限制均不能装置升降机,这些因素包括没有足够空间容纳升降机槽、属于历史建筑物,或受制于建筑物的内部结构等。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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