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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资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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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覆:

问题:

  教育局(前称教育统筹局)自2002年起推动设立资历架构及相关的质素保证机制,至今共有12个行业成立了行业培训谘询委员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曾于2003年进行有关试验计划的6个行业在设立资历架构的工作的进展,以及有否评估有关工作的成效;若有,评估的准则和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  上文第(一)项所指的行业在推广资历架构时曾遇到什么困难,以及当局如何解决该等困难;

(三)  鉴于资讯科技及通讯行业的资历架构会分数期推行,与其他行业情况不同,而且业内人士未必深入了解有关详情,当局有否举办更多推广活动,使更多业内机构、雇主及雇员认识资历架构,以增强其认受性;若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有否制订推广资历架构的策略;若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于二零零三年在六个行业进行试验计划,成立工作小组测试资历架构是否适用于不同行业,并研究为有关行业制订行业能力标准的可行性。这六个行业包括中式饮食业、机电业、资讯科技业、钟表业、零售业及会计业。试验结果证实,资历架构适用于不同行业,而为各行业制订行业能力标准亦是可行的。

  自完成试验计划后,我们至今共协助了12个行业成立「行业培训谘询委员会」(谘委会),它们分别是印刷及出版业、钟表业、中式饮食业、美发业、物业管理业、珠宝业、资讯科技及通讯业、机电业、汽车业、美容业、物流业和银行业。谘委会的成员包括雇主、雇员和相关专业团体的代表,谘委会的首要工作是制订切合行业需要的「能力标准说明」。「能力标准说明」胪列有关行业的从业员需要具备的能力标准。到目前为止,已有7个谘委会完成草拟「能力标准说明」的工作,其中5个亦已完成在业内进行广泛谘询。此外,钟表业、印刷及出版业和美发业已于今年年初起推行试点计划,开办「能力标准说明为本」的技能提升课程,至今已有逾2,000名学员修毕有关课程。

  立法会于今年五月通过了《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条例草案》。我们现正密锣紧鼓地为进一步落实资历架构作出准备,包括成立上诉委员会草拟上诉规则,筹备推出「过往资历认可」机制、资历名册和支援资历架构的资助计划等。我们预计可于2008年第二季内正式推出资历架构。在评估资历架构的推行成效方面,我们会考虑下列因素:

(a) 「能力标准说明」的成效─我们会向有关人士收集意见,检视不同行业拟定的「能力标准说明」能否准确地反映有关行业雇员应具备的能力水平,以及进一步的改善空间;

(b) 能力为本课程的数目─我们会检视营办者开办这些课程的数目、学员人数,以及他们对课程的评价;

(c) 培训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我们会检视培训市场在资历架构实施后的发展,特别是接受评审当局评审的培训机构和课程数目,以及培训机构在资历名册下登记的培训课程数目;

(d)「过往资历认可」机制的推行─我们会检视获得「过往资历认可」资历的从业员数目,与及他/她们当中接受进一步培训/进修的数目;以及

(e)实施新的评审程序─评审当局将实施更为精简和切合职业资历的新评审程序。评审当局会收集教育及培训机构对新的评审程序的意见。

(二)资历架构是一件新生事物,而且涉及的观念和细节亦比较复杂。因此,向不同行业推广资历架构以增加相关持分者的认知和认同是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在二零零三年推行试验计划期间,我们亦了解要在个别行业发展资历架构,关键在于认识行业的独特性,并需要取得业内不同持分者的共识及支持。我们会继续加强与雇主、雇员、专业团体、教育及培训机构及有关人士的沟通,并致力与他们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推广和发展资历架构。

(三)资讯科技及通讯业谘委会辖下设立了宣传及推广小组,透过印制宣传刊物及举办不同活动如推介会、聚焦小组等,向业内人士推广资历架构及「能力标准说明」。除加强与个别谘委会的合作外,我们亦计划推出一系列的推广活动,包括筹办资历架构推广日,制作宣传特辑,在电视和不同的媒体播放宣传短片,以及举办针对个别行业的雇主和雇员团体的座谈会和推介会等。

(四)发展资历架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其间需要不断与不同持分者保持密切联络,建立伙伴关系。我们会继续采取以行业为基础及循序渐进的发展模式,推行资历架构。外国经验反映,有关落实资历架构的工作可能需十多年的时间才能发展成熟。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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