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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事务管理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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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在今年十月的会议上,经考虑业务守则委员会的建议后,批准修订《电视通用业务守则-技术标准》(技术守则)。

  此项修订是在技术守则增加一新章节,以订明两家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快将推出的数码地面电视节目服务的技术标准。新章节会订明数码地面电视节目服务在视像信号、音频信号、电子节目指南、字幕等方面的技术规定。

  按照《广播条例》的规定,广管局已谘询电讯管理局局长及有关持牌机构的意见。经修订的技术守则将於十一月刊宪后生效。

  在同一会议上,广管局批准了无帹收费电视有限公司((无帹收费电视)有关其股权架构变动的申请;该申请涉及一名新投资者拟购入无帹收费电视的20%股权。在股权架构变动后,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在无帹收费电视持有的间接股权,将由49%减至29%。

  同月,广管局亦批准了九龙悦来酒店有限公司和凯丽酒店有限公司的申请,为他们的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续期,以便在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

  至於处理投诉方面,在会议上广管局审议了一宗投诉,涉及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以一次过$10的象征式收费,提供有线电视第一台。广管局认为投诉未能成立。广管局并於九月审议了一宗公众投诉个案,并裁定该投诉个案成立。有关个案涉及於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至十一时三十五分,在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电影二台播出的电视节目「血色月亮」。有关投诉详情可参看附录。

  广管局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条例)第11条的规定,行使获授权力,在九月审理了119个个案(涉及176宗投诉),其中4个个案(涉及4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79个个案(涉及136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36个个案(涉及36宗投诉)则不属条例第11条的管辖范围。欲知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附录:

投诉个案内容摘要

个案1 ─ 投诉香港有线电视有限公司(有线电视)以一次过$10的象征式收费提供有线电视第一台

  广管局收到投诉,指称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有线电视,以一次过$10的象征式收费提供有线电视第一台(有关服务),而有关服务构成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投诉的实质内容是,有线电视在没有适当牌照的情况下,提供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违反《广播条例》(第562章)第5(1)条。

  《广播条例》第5(1)条订明,任何人除非根据并按照牌照提供广播服务,否则不得提供广播服务。根据《广播条例》第2(1)条,「广播服务」指四类须领牌的电视节目服务,包括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及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同一条文界定,「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需是拟供或可供公众在香港免费接收的电视节目服务,而「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需是拟供或可供公众在定期或以其他方式缴付收看费的情况下在香港接收的电视节目服务。「收看费」指为取得在香港收看电视节目服务的权利而须由某人缴付或他人代其缴付的费用。

  广管局经审慎考虑争议双方的申述及法律意见后,根据以下理由裁定有关服务为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因而投诉并不成立:

(a)除了一次过$10的服务费,有关服务的订户须向有线电视缴付一次过$500的机顶盒购买费、一次过$300的安装费及每年$50的机顶盒保养费(由收看服务第二年起缴付)以收看有关服务。该等费用是作为取得收看有关服务权利的代价,可视为收看费,而符合《广播条例》中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的规定;及

(b)有关服务的订户须与有线电视建立合约关系,而在签订合约时,该等订户是有意识地决定缴付上述(a)段中的费用以取得收看有关服务的权利。

个案2 ─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至十一时三十五分在有线电视电影2台播出的电视节目「血色月亮」

  一名公众人士投诉节目含有血腥镜头,包括斩首、溅血、肢解和碎尸。投诉人指这些残忍镜头对儿童有不良影响,不宜在编定的时间播出。

  广管局得悉(i)该节目是一出讲述连串杀戮的暴力电影,片中含有大量杀人的场面;(ii)该电影在星期六早上播出,并因节目轮流调动而重播;(iii)在节目播出前已显示「本节目不适合儿童观看、成人内容、裸露/性爱、暴力/可怖内容」的警告字幕,并以旁白提醒观众「本节目不适合儿童观看,敬请留意」;及(iv)有线电影2台为有线电视基本套餐服务的收费电视频道之一,为一般观众提供各类电影,当中一些可供大众收看,一些则需家长指引或不适合儿童观看。

  广管局认为(i)有线电影2台属提供不同类别电影的频道,其中部分电影可供大众收看,但遭投诉的节目则不适合儿童观看;(ii)被投诉的节目含有血腥及暴力镜头;(iii)该节目编排在星期六早上播出,部分学生无须上学,因而有可能收看到节目中有问题的内容;及(iv)尽管有线电视已就该节目提供警告字句或节目分类,它仍需小心编排节目,尽量避免令观众反感。

  广管局已向有线电视发出劝谕,促请该公司须严格遵守《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第8章第2段有关持牌人必须小心编排节目的规定。



2007年10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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