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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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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已委任郑维志及陈鉴林出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非执行董事。委任为期两年,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公布上述委任时表示:「郑维志先生在过去的任期内,一直在证监会制订政策的过程中,提供了独立的真知灼见。我们期待他能继续支持证监会的工作。」

  陈鉴林是现任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主席及去年度财务委员会副主席。他亦是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接受存款公司谘询委员会委员。发言人说:「凭陈议员在金融服务及相关的公共服务及立法会事务上的丰富经验,我们深信他会为证监会带来具建设性的宝贵意见。」

  发言人亦赞扬行将卸任的非执行董事曾钰成。他说:「曾议员於过去六年的任期内,一直致力协助提高证监会的管治、问责性和透明度。我们谨此向他衷心致谢,并期望日后能继续获得他的支持。」

  证监会其他现任非执行董事包括廖约克博士、廖柏伟教授、郭庆伟、李王佩玲及章晟曼。



2007年10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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