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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南亚裔非法入境者因非法逗留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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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四)称:「两名巴基斯坦籍非法入境者因非法逗留而被判入狱。」
  
  两名被告分别为三十一岁的Mehmood Arshad及四十四岁的Gulzar Ahmad,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各承认一项非法入境后未得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的控罪。两人分别判囚十五个月。
  
  入境处调查科人员在本月十七日进行代号名为「曙光行动」的打击非法劳工行动。调查人员於九龙油麻地炮仗街一间发型屋内进行搜查,发现两名被告在该发型屋内从事理发及推销工作。两名被告均未能向调查人员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调查其间,两名被告承认分别在本年八月及去年六月从水路偷渡进入香港。两名人士因非法逗留香港而被拘捕。

  入境处发言人称:「入境处一直致力打击任何非法入境活动。任何人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未得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后,可被判罚款$25,000及监禁三年,协助及教唆者均会被检控。」
  
  发言人补充:「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三十五万元及入狱三年。」



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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