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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动议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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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动议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推动国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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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由黄宜弘议员开始,有多位议员,都讲到行政长官今年的施政报告中,用比较长的篇幅讲到的国民教育。大家听到,发言的议员,都赞成推动国民教育,有多位表示十分肯定,另有个别议员表示并不反对。议员亦讲到,赞同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里说的:要用整个国家的视野去看香港。正如詹培忠议员说到,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所以,施政报告里强调,要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使青少年建立身为中国人的自豪感,以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荣。这是理所当然的。

  刚才政务司司长已说明,特区政府会大力推行国民教育。我知道教育局会在学校里加强与国民教育有关的元素,而民政事务局也会透过与公民教育委员会以及青年事务委员会合作,在学校以外推动国民教育工作。我们计划增加拨款,资助更多有关活动,例如往内地的探访考察,让青少年亲身体验内地的发展情况。政府会推动更多学校举行升挂国旗的仪式,鼓励学校成立升旗队。我们在推动国民教育时,必定会参考青年事务委员会、公民教育委员会及青年团体等的意见,务求我们的方式方法能够生动活泼,配合青少年的兴趣和口味。

  推动国民教育是一项全社会工程。我们欣赏民间团体和组织募集资源,积极参与国民教育工作。我们会结合各方力量,齐心努力将工作做好。

  我们推动国民教育,当然亦大力加强公民教育,培养我们下一代有完整的国民人格,具有民主、包容、关爱,以及蔡素玉议员所提议的孝道等理念和情操。正如刘皇发议员讲到,各方面少一点自我,多一点包容,有利于凝聚共识,促进社会和谐。各方面共同努力,可以创造出更好的社会氛围。我相信,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包括政治文化,会有助香港政制顺利向前发展。

地区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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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位议员亦都表示赞成施政报告中关于提升区议会职能的建议。民政事务局会进一步强化地区工作,向区议会分别增加投放在「社区参与活动」和「地区小型工程」的拨款至各三亿元。我注意到刘秀成议员提议,由于明年奥运的时机难得,应该再给各区多增加资源,做更多工程。起码,就民政局方面,我们也会提供额外人力资源,加强支援区议会的工作。

  在地区层面,民政事务专员担当重要的角色,我们会支持他们进一步在各区发挥领导及统筹的职能。通过专员和区议会的互相配合,必定能够更好落实「以民为本」的施政方针。地方行政督导委员会会继续为各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平台,就共同关注的地区事项交换意见,协助各区专员解决地区上跨部门的民生问题。李永达议员建议加强灵活性,在不同的地区可以实施不同政策。的确,香港地方虽然不大,但十八区又各有特色,我们在整体上必须严格依法施政,同时应该适切结合各区的实际需要。今年以来,我们选择了在四个区率先推行先导计划,就是灵活处理区别实施的考虑。

  正如王国兴议员讲到的,在社区里面,应该鼓励守望相助。我们各区民政专员十分重视促进邻里互助的精神,例如在天水围,过去两年,在专员协助下,增加成立了四十多个互助委员会,使总数达到八十多个。元朗民政事务处联同社会福利署及非政府机构在过去两年,一直协助互助委员会成立义工队,进行家访及提供其他义务工作服务,并进行一连串社区建设活动。自二○○五年以来已有近六千个家庭通过以上计划接受探访。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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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英议员就法律援助制度提出了意见。我们的法律援助制度与海外多个司法管辖区相比,毫不逊色。例如,我们的法律援助开支并无设置上限,而海外有些司法管辖区则有上限。当然,在无上限的情况下,就更要十分注意开支预算。关于刑事法援律师的费用问题,其实每隔两年都会有检讨,而且亦曾有过调整。至于更深入的检讨,我们已经与两个法律专业团体沟通磋商,在费用机制方面达成大致共识。这成果得来不易。在费用额方面,我知道律师会有强烈意见,我们会充分重视,希望尽快解决尚存的分歧。我们会继续努力及积极地与两个法律团体沟通。

  主席女士,我的回应到此,谢谢。



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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