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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菲腊牙科医院处理病人投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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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政府资助的菲腊牙科医院处理病人投诉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该医院现时处理病人投诉的制度的详情(包括院方有否设立独立委员会处理该等投诉);

(二) 是否知悉该医院在过去五年每年处理的病人投诉个案数目及其占该院当年服务个案总数的百分比,以及当中投诉成立的个案数目;及

(三) 政府会否考虑将该医院纳入申诉专员的职权范围?

答覆:

主席女士:

  菲腊牙科医院(牙科医院)是一所教学医院,诊治的病人有两类,大部分为教学病人,亦有小部分为私家病人。就教学病人而言,求诊者须先作初步检验,如适合作教学用途,才会被纳入教学病人名册内。至于私家病人,求诊者则须持有注册西医或牙科医生的转介信,建议转介往牙科医院寻求专科诊疗。

  现时病人可以书面(电邮或邮寄)、电话或亲身往牙科医院作出投诉。为了让病人了解医院的投诉渠道及处理机制,牙科医院印制了一本「菲腊牙科医院投诉处理机制」的小册子,详细载列有关资料,并于小册子内夹附一份投诉表格,以方便投诉人。

(一) 牙科医院现时设有以下两层的投诉机制,处理病人投诉:

第一层的投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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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的投诉机制,是处理对医院职员或服务所作的投诉。牙科医院设有病人联络主任,负责处理所有初次作出的投诉,并将投诉转介到相关部门主管作出跟进。

第二层的投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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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诉人对第一层的投诉机制所作出之投诉结果感到不满,他们可以向病人仲裁/申诉委员会(委员会)提出上诉。委员会成员包括:

主席:牙科医院院长
委员:牙科医院审计主任
   一位相关的学院专科牙医
   一位独立牙医
秘书:牙科医院助理院务主任

  委员会负责审议及决定所有直接提交该委员会的投诉或上诉个案。委员会的宗旨是确保医院内设有公平而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务求投诉或上诉个案均可获得独立、公正、公平、彻底和迅速的审议。

(二) 有关牙科医院过去五年所处理的投诉个案数字详列附表一。

(三) 根据《菲腊牙科医院条例》第3条,牙科医院的成立是为训练牙医及牙科辅助专业人员而设,是一个教学机构,并非为公众提供公开牙科服务的医院。政府没有计划将牙科医院纳入申诉专员的职权范围。



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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