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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当局在公共屋实施的屋
管理扣分制(「扣分制」)的成效,以及扣分个案最多的首五个屋
的名称;及
(二) 鉴於扣分制未必适用於租者置其屋计划屋,当局在过去两年接获关於该等屋
的租户干犯扣分制所订不当行为的报告数目,请按屋
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有何措施把扣分制推广该等屋
?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问题的两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至二○○七年十月十日期间,在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的公共屋共录得2 653宗在「屋
管理扣分制」(扣分制)下的扣分个案。出现最多扣分个案的五个屋
为葵涌
(85宗)、大兴
(62宗)、彩虹
(59宗)、平田
(57宗)及翠屏南
(55宗)。
在扣分制实施后,公共屋的环境
生大为改善。最新的「公营房屋住户综合统计」调查显示,公屋租户对屋
清洁的满意程度由二○○三年的52%上升至二○○七年的71%。81%的租户表示扣分制可改善屋
清洁。70%的租户认为扣分制的罚则合理。
(二) 现时39个「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屋中约有74 000多个公屋租户。二○○五年十月十一日至二○○七年十月十日期间,在租置计划屋
共录得89宗扣分个案,涉及14个屋
。详情如下:
屋名称 扣分个案数目
朗屏 19
翠林 17
富善 12
山景 9
德田 8
宝林 7
长发 6
利东 4
兴田 2
祥华 1
显径 1
南昌 1
华贵 1
恒安 1
总计 89
由於租置计划屋内的公用地方并非由房委会所管辖,而是有关业主立案法团(法团)按大厦公契负责管理的范围,房屋署必须先取得有关法团的同意,才可执行扣分制以规管公屋租户在
内公用地方的不当行为。扣分制现时适用於15个租置计划屋
的公用地方。至於租置计划屋
公屋租户在单位内的不当行为,均会受扣分制的规管。房屋署会定期派职员出席法团的会议,介绍扣分制实施的进度及提供意见。
完
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