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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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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十月二十二日)代39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9名雇主追讨约港币230,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6名与讼人,包括Sung Yuen Kwok 及Chan Kit Ying Jo经营的JJ & K Bakery Catering Company、炜通玩具有限公司、大亚干帹有限公司、显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邹广培及有线(海盛)饮食中心有限公司,均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各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40,506.37元、38,587.5元、25,302元、22,977.5元、16,170元及14,399.32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另外3名与讼人,包括新福物业有限公司、荣星科技有限公司及李玉英经营的皇都电发室,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38,317.76元、23,008.28元及8,830.28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各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港币250元、186元、186元、160元、100元、96元、246元、230及150元。

  较早前,显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及荣星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30项及8项没有在指定限期内为其雇员向注册计划的核准受托人作出强积金供款的控罪,分别被罚款港币84,500元及16,500元。



2007年10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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