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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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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二零零七至零八年施政纲领中与房屋有关的政策及措施的致辞全文:

  行政长官於两个星期前发表了第三届特区政府的首份施政报告,勾划未来五年的施政蓝图。我很高兴今天来到房屋事务委员会,向各委员解释施政报告及施政纲领中与房屋有关的政策及措施,并与大家交流意见。

  施政报告的其中一项重点,是在全力发展经济之余,不忘推动社会的关怀文化,特别是关注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压力和需要。多年来我们投入大量资源推行的房屋政策,正是针对低收入家庭所面对的其中一项主要问题─住屋问题,给予适切的援助。我们会继续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家庭,提供租住公屋。在未来五年,我们相信将有足够的公屋供应,实践维持平均轮候公屋时间在大约三年的承诺。同时,房屋委员会会继续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减低公屋空置率,使公屋单位能够尽快分配给有需要的家庭。

  我们亦非常关注公屋居民的居住环境。房委会在设计新屋恏时,会配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如风向及日照等,为屋恏定出最佳布局。此外,又会在屋恏进行大量绿化工作,务求为居民缔造一个绿化、健康的居住环境。所以,大家关心的屏风楼问题,应该不会在公屋出现。
 
  在公屋租金政策方面,立法会在今年六月通过了《二零零七年房屋(修订)条例》,订立了以公屋居民收入为基础的新租金调整机制。而为了为新机制提供一个公平的起步点,房委会已在今年八月将公屋租金调减了11.6%。新的租金调整机制将会更能反映租户负担能力,亦有助公屋计划的持续发展。此外,房委会亦已在今年八月进一步放宽公屋租金援助计划的资格准则,为有短暂经济困难的租户提供更适切的帮助。

  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特别提到会利用政策推动以家庭作为社会核心的主流价值观,并且给予长者特别的照顾。房委会的公屋编配及管理政策,正与这项政策目标配合。房委会在本月起,全面落实五项优化的房屋措施,从公屋编配、加户、合户和调迁的措施方面手,透过缩短最低轮候时间、放宽申请资格及选屋的地区限制等,鼓励家庭成员同住或搬迁至接近长者的单位,强化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使长者得到更好的照顾及关心,让关爱长者的文化能够在公屋环境中植根。

  近年社会人士对应否复建居屋发表了不少意见。这是一个重大而影响深远的政策议题,我们必须全面且慎重考虑,并须以社会的长远利益为考虑的大前提。在这大前提下,我们认为至少应有几项条件,才应该考虑是否复建居屋:

  第一,市场是否严重失衡,楼价是否处於极为不合理的水平,以至中下价地产市场再没有充足供应,中下阶层难以置业。在这方面,我们留意到在过去几年,楼价在二百万以下单位的成交宗数,占整体成交量接近六成。我们会继续留意市场动向,包括价格转变的趋势及单位供应的情况。

  第二,中下价单位是否供不应求,因而减低经济较佳的公屋租户置业意欲,造成公屋流转出现问题,即是是否供应不足令他们置业有问题,严重影响公屋申请人上楼时间。在这方面,现在每年可供编配的公屋单位中,超过一半来自原有的公屋住户交还的单位,显示在现时机制下公屋单位有一定的流转性。而现时一般公屋申请家庭的平均轮候时间约为1.8年,低於我们承诺的大约三年水平。

  第三,社会是否达成共识,认为我们应修订2002年重新定位的房屋政策。根据现行的房屋政策,政府应退出作为发展商,专注为未能负担私人租住房屋的居民提供公共租住房屋。所以我们的工作是集中土地和财政资源,协助这群社会上最有需要的市民解决基本住屋需要。事实上,现时全港已有五成多的住户拥有自己的物业。而这政策推行至今,市场一直运作畅顺。对这个政策作出任何的改变,对房地产市场以至整体经济都有深远影响。

  所以我刚才提到的三点,第一是市场供应是否严重失衡,第二是中下价单位供应是否足够,第三是社会共识的问题。所以我们觉得这几个问题都是要注视的。

  复建居屋,意味房屋政策的重大改变,影响深远,必须审慎研究。我们会密切关注上述各方面的发展,继续听取社会各界对这个课题的意见。在现阶段,我们会继续有秩序出售剩余居屋单位。

  主席,在推动社会关怀文化的工作上,房屋当局可扮演重要角色。我和部门的同事会本以民为本的精神,努力在这方面与议员多多合作。谢谢。

  多谢主席。



2007年10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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