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被控诈骗价值二千三百万元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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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十三岁台湾男子於十月十二日在荃湾裁判法院提堂,他涉嫌与三宗涉及二千三百万元电子产品的诈骗案件有关。
该男子於上星期三(十月十日)准备离港返回台湾时,在香港国际机场被拘捕。
三间在台湾的公司今年六月及七月,收到香港一间贸易公司的传真及电邮,向他们订购电脑零件,包括滑鼠、键盘、硬盘、视像镜头及光碟。
该三间公司后来因未能收到香港公司的货款而於八月及九月向香港警方报案。
新界南重案组於九月接手调查案件,调查显示该批货物运来香港,由香港公司收货后,存放在新界一些货仓内,准备付运往海外的买家。
该怀疑涉案的香港公司的犯案手法为向台湾贸易公司订购货物,并出示银行的信用状以证明有银行保证及有钱付款,每张信用状列明货主为一间台湾公司,而收货人则为银行。
然而,该香港贸易公司在台湾开设一间空壳物流公司,利用该公司自行安排运送已订购的货物,并在台湾公司不知情下,将提货单上货主名称改为该物流公司,而收货人则为该香港公司,结果台湾公司最后没有收到任何款项。
警方其后於一艘碇泊在葵涌货柜码头的货柜船上的一个货柜内找到共二千三百七十六箱,共装有一百五十万张怀疑属於骗取得来的光碟及数码光碟,总值约八百万元。相信其余骗取得来的货物已於八月中运往海外。
该名台湾男子已被落案控以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的罪名,并於十月十二日在荃湾裁判法院提堂。
新界南重案组仍继续调查该宗案件。
警方呼吁各贸易公司对类此犯案手法,尤其是买家要求自行安排货运的怀疑诈骗案应提高警觉。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一号
完
2007年10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