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持有假信用咭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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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十三岁男子今日(十月十一日)因管有假信用咭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二年八个月。
案情透露,商业罪案调查科於去年十一月在上环信德中心港澳码头拘捕两名分别三十三及三十岁男子。
警方在该三十三岁男子身上搜获三张伪造信用咭,而在该三十岁男子身上则搜获两张伪造信用咭及两张已报失身份证。
该两名男子其后被控以管有虚假文书及管有他人身份证等罪名。
案件於今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区域法院审讯。三十岁男被告承认控罪,并於七月十六日被判入狱三年零两个月。
而该名三十三岁男被告则弃保潜逃,但最终在九月九日再被警方拘捕。
他最后再被提讯,并於今日判刑。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完
2007年10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