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法律草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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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日(十月九日)宣布委任文伟彦御用大律师为法律草拟专员,掌管律政司法律草拟科。
文伟彦透过公开招聘获选出任此职,预期将於二○○八年一月履新。
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资深大律师欢迎文伟彦获委任为法律草拟专员,并称赞他是一位备受敬重的法律草拟人员,既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又具卓越的领导才能。
黄仁龙说:「文伟彦先生在法律草拟界备受尊崇,我深信他加入律政司后,定能善用和发挥他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我十分期待和他一起共事。」
法律草拟专员一职属律政专员职级(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第6点)。法律草拟专员负责督导法律草拟科草拟所有由政府提出的法例,并就拟备法案过程中发现的复杂而敏感的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文伟彦的简历如下:
文伟彦现年五十五岁,於一九七五年在北爱尔兰获认许为大律师,於一九七七年获澳洲维多利亚最高法院认许为大律师和律师,并於一九九八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文伟彦在澳洲从事有关法律草拟及公法的工作,积极推广采用浅白的法律语言,在公共服务方面表现卓越,於二○○五年获颁澳洲公共服务奖章(PSM)。
文伟彦曾在澳洲和北爱尔兰从事各个不同范畴的法律草拟工作,累积了三十二年丰富经验。他自一九九九年起担任澳洲维多利亚州首席议会法例草拟专员,并在传授和陈述法律草拟和法例释义方面具多年经验。文伟彦在澳洲曾担任多个谘询委员会的成员,也是维多利亚州法律改革委员会的非全职专员。二○○七年九月,文伟彦在与英联邦法律会议一并举行的英联邦法律草拟律师联会会议上,当选为联会主席。
文伟彦经常就法律草拟的各个范畴发表论着和演讲。
文伟彦已婚,并育有三名子女。
完
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