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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十月八日)入境事务处发言人称一名「假结婚」集团的主脑及两名成员因涉及串谋欺诈罪行被判入狱。
五十二岁假结婚集团主脑陈志,因承认不诚实地安排香港居民谭美仪与一名内地居民登记虚假婚姻,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十二个月。
三十一岁的集团成员王颖斌及二十六岁假配偶谭美仪早前已承认一项串谋欺诈控罪。其后法庭知悉王已去世,谭的判刑被押后至十月二十二日。
谭於二零零七年一月被入境调查人员截获并对其婚姻状况进行调查。谭承认在陈、王二人安排下,与一名内地居民登记虚假婚姻,以便该内地男子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及最终来港定居。王则承认为陈物色谭以换取金钱报酬。
二零零七年一月尾,陈与另一名集团女成员一度接触谭并怂使谭推翻她原先的口供。事件及后交由警方接手调查。
本年二月,入境处调查人员突击搜查陈位於旺角的寓所,搜查行动中,处方人员搜获电话簿、记事簿及与婚姻登记有关的文件及其他旅游证件和内地通行证的副本。
二零零七年六月,陈及该名香港女子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分别被判入狱七个月和六个月。
入境处人员根据自陈寓所搜获的证物,其后再拘捕十名疑与中港假结婚个案有关人士,当中四人已被法庭裁定串谋欺诈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入狱十二及十六个月。
谭的虚假内地配偶则已於早前承认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被判入狱十六个月。
有关陈志一案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处方不排除稍后将有更多人士被捕。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完
2007年10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5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