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00七警方联络电话卡备取(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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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全新印制的「2007警方联络电话卡」,印有各警署、警岗及交通部的电话和传真号码,现於各区警署和民政事务处供市民取用。
各区警署均可迅速处理大部分非紧急案件和求助个案,警方鼓励市民在遇上非紧急事故时,尽量使用电话卡上的资料向警方求助。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号
完
2007年10月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0时4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