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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暂停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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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今日(十月一日)表示,全港十八区区议会将於明日(十月二日)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暂停运作,以便举行第三届区议会的一般选举。

  根据《区议会条例》(香港法例第547章)第28(2)条,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已於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刊登宪报,公布暂停区议会的运作。



2007年10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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