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出: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在今日的会议上,批准了时代卫视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该牌照的有效期为12年,由2007年9月29日至2019年9月28日(首末两天包括在内)。现时香港共有15个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
广管局亦在9月批准了朗廷酒店国际有限公司及利高宾有限公司的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续期申请,为酒店房间提供电视节目服务。现时,香港共有24个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
广管局并宣布,由於无收费电视有限公司(无
收费电视)迟交经审计的周年帐目,违反了其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条件第37.5(b)条及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条件第27.5条的规定,因此已向无
收费电视发出属行政制裁的劝谕。
根据相关的牌照条件,无收费电视每年4月底前须向广管局提交最新经审计的周年帐目的认证副本。在2006会计年度,无
收费电视於2007年6月8日才提交审计帐目,比牌照订明的期限迟了39天。
广管局在施加制裁时,已考虑到无收费电视承认违规,无
收费电视在申述书中指出延误乃意料之外的因素所致,以及违规事件对整体广播市场没有任何不良影响。
除了劝谕外,广管局认为无收费电视必须设立一套遵守有关规定的机制,以防日后发生类似违规事件。为此,广管局指令无
收费电视於一个月内,提交有关加强内部监督制度的建议,并予以实施。
广管局又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条例)第11条的规定,行使获授权力,在2007年8月审理了93个个案(涉及185宗投诉),其中7个个案(涉及13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69个个案(涉及151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17个个案(涉及21宗投诉)则不属条例第11条的管辖范围。欲知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完
2007年9月2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6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