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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提醒家长交回小一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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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提醒有意为子女申请在二○○八年九月入读官立或资助小学一年级的家长,须由明日(九月二十八日)开始递交申请表。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七日)表示:「家长如欲在『小一入学统筹办法』的『自行分配学位』阶段,为子女申请某一所官立或资助小学的小一学位,必须在明日或十月二日至五日的学校办公时间内,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直接交回该校。」

  「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家长可以不受地区限制选择一所学校。不过,我们仍然鼓励家长尽可能为子女选择较接近居所的小学,方便他们往返学校。」

  发言人提醒家长只能为每名子女递交一份申请表,否则其申请将会作废。

  若家长选择只为子女申请「统一派位」,则须将填妥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文件,在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的办公时间内交回湾仔皇后大道东二百六十九号吕祺教育服务中心二字楼教育局学位分配组(小一入学)。

  发言人强调:「家长在填写小一入学申请表的居住地址时,必须填写真确的居住地址。倘若家长被发现向当局提供虚假住址以获取学位,其子女的小一入学申请将会被作废,获派的学位亦会被取消。市民如怀疑有家长以虚假住址替其子女申请小一入学,请致电学位分配组的热线电话2832 7700向教育局举报。」

  发言人提醒家长,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学校会先处理有兄/姊在该校就读或父母在该校任职的申请,凡属此类别的申请人,必获取录。其余的申请,学校则须根据「计分办法准则」来分配学位。故此,家长无须虚耗金钱和时间为子女制作资料册。

  此外,凡已接受直接资助计划小学小一学位的学童,将不能透过小一入学统筹办法获派官立或资助小一学位。



2007年9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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