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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将在十月一日开始实施奶类、奶类饮品、奶油及冰冻甜点进口商及分销商自愿备案计划。
中心发言人今日(九月十七日)表示,政府正计划制定新的食物安全法例。有关法例会引入新的食物安全概念和原则,包括界定业界经营者在保障食物安全方面的要求和责任,其中一项新措施,是强制规定本地的食物进口商和分销商必须向食物安全中心登记,以便在发生食物事故时,当局可更容易地找出有关的进口商及分销商,追查有问题食物的来源和采取跟进工作。
发言人说:「在引入新法例及强制登记前,中心现正分期推行『进口商及分销商立法前自愿备案计划』,帮助业界熟习将来的强制登记要求,以及方便中心认定主要食品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身分,在发生食物事故时,可获得他们的支持和合作。」
食物安全中心已分别於八月一日及九月一日实施野味、肉类及禽肉进口商及分销商及活生食用动物、活家禽进口商及分销商自愿备案计划。
中心将於十月一日起接受奶类、奶类饮品、奶油及冰冻甜点进口商及分销商备案申请。参与的进口商和分销商需向中心提交商业登记号码、地址、电话及负责人资料等。
中心今日已为奶类、奶类饮品、奶油及冰冻甜点进口商及分销商举行有关自愿备案计划简介会,向业界阐释备案计划及听取业界的意见。
其他食物种类进口商和分销商自愿备案计划的实施时间表如下:
时间 食物种类
二○○七年十一月 蔬菜和水果
二○○七年十二月 鱼类和鱼类产品
其后 其他食物类别
有关自愿备案进口商及分销商的资料经整理后,名单将上载中心网页(www.cfs.gov.hk),供本地批发商及零售商参考。
申请表格可往金钟道政府合署四十三楼食物安全中心索取,或於十月一日起,从中心网页下载。申请人亦可填妥中心网页的电子表格后交回食物安全中心。
奶类、奶类饮品、奶油及冰冻甜点进口商及分销商如对登记方法有任何疑问,可於办公时间致电28675582向食物安全中心查询。
完
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