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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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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今日(九月十七日)代表教育局局长向法庭提出申请,就「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调查委员会(委员会)」报告内的某些结论,进行司法覆核。

  教育局发言人说:「委员会指出当政府高级官员直接向教育机构持不同或对立观点的学者表达意见,即使没有任何威吓成份,也属不适当地干预学术自由。」

  一直以来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必须充分谘询各相关的持份者,务求平衡社会上不同的需要,令政策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在推行政策的时候,教育局亦需要与不同的持份者保持沟通,就一些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进行讨论和辩解,务求令政策可以更畅顺地落实。

  发言人说:「委员会这观点既涉及法律观点及原则上的错误,亦影响教育局的官员日后与院校,就教育政策的规划及执行的往来。」

  发言人说:「法律意见认为有关委员会的结论涉及法律观点及原则上的错误,经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后,教育局认为有需要就该调查结果提出司法覆核。」



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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