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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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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兼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主席郑汝桦今天(九月十三日)出席房委会策划小组委员会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房委会辖下的策划小组委员会今日通过,将北角邨旧址用地交还给政府。委员非常详细地讨论,他们的考虑因素有几个,包括审慎考虑过房委会现时的财政状况、政府会继续提供足够土地作公屋发展的长远承诺,以及整体所有因素情况后,会以一个「无偿」的形式交还给政府。

  委员亦有考虑到土地的用途问题。北角邨土地位处海傍的优越位置,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委员同意是不适宜作为兴建公屋用途。大家都知道清拆至今,用作为停车场已有好几年,亦不符合大众的利益,应该尽快交还给政府发挥其经济潜力。

  我想强调,是次交还土地安排,不会影响房委会的长远财政状况。其实房委会的财政状况非常健康,自从分拆出售商业资产,取得340亿的收入,零六年的资金水平达570亿元,预计到2011年,资金水平将会增至700亿元,亦都计算了这几年兴建公屋及其它日常开支之后,得出这个数字。所以在资源方面,继续兴建公屋作为主要的政策是没有问题。

  有社会人士担心,这会不会影响房委会的工作,现时承诺是平均约三年上楼的时间。一直以来,其实政府提供足够用地给房委会兴建公屋,以后亦一样。我想强调的是,政府会坚守这承诺。有关部门及房屋署同事会继续去觅适合的土地兴建公屋。交还这块土地,不会影响我们长远提供公屋及平均约三年上楼的时间表。

记者:有委员提到,政府说补偿有困难,但不应有困难就不去做。其实政府若要研究补偿,当中有什么困难?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任何补偿背后都是希望房委会有足够资源和土地提供公屋。刚才我提过,政府会在这方面坚守承诺,提供足够土地,在不同区域提供公屋单位。

我想强调,我们会维持平均三年上楼的承诺。其实现在远低于三年,现时的供应情况比较好。

无论那一个补偿途径,其实都是想有这个承诺的出现,现在正有这个承诺,因此不存在这个问题。

记者:有委员认为,房委会之前已跟政府谈过,在卖这幅土地后会有四分一分帐, 并且当时孙明扬局长签订了备忘录,这方面政府如何交代?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当时理解,这份备忘录和安排,完全建基于混合发展计划,但自从2002年,大家熟悉的「孙九招」之后,这混合发展计划已经撤回,所以当时已清楚说明北角邨不会作当时理解的那个用途。这当然应该清楚交代,我们稍后会有文件解释今日小组的详细讨论和考虑点。所以这不是一个问题,因为混合发展计划已经撤回很久。

记者:日后有公屋地皮需要交还政府,是否都会依这个方向作无偿交还?是否视乎能否符合三年上楼的承诺,否则就要政府作出补偿的方法?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现阶段我们完全没有其他计划要交回任何土地,但这也不是个先例,这是个很特别的例子,当年有清拆后作混合发展计划,也想过其他信托方式等等,有不同的历史。

记者:这块地会否放在勾地表?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的理解是会的,会尽量尽快。因为我刚才讲过,这是重要的社会资源,让它尽快发挥它的经济效益是最好的,最合符大众利益。

记者:最快可以何时勾?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这要问发展局。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07年9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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