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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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九月九日)下午出席由香港教会更新运动主办的「基督徒与政制改革」公开研讨会。以下是会后他回应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有关循序渐进的政制改革?)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不论是中央政府或特区政府,一向均是依照《基本法》来处理政制事宜。香港现在发表了《政制发展绿皮书》,有三个月的公众谘询。我相信大家很明白如果我们要达至普选的最终目标,按照《基本法》我们需要争取在立法会有三分之二多数的议员通过一个方案,亦希望不同党派及不同界别在广泛讨论后能达至共识。至於循序渐进,我相信不同的党派、不同的议员都会考虑的。
记者:你刚才指将来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将有另一轮的讨论,是否意味未来的《政制发展绿皮书》会有第二及第三阶段的讨论?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有关处理政制发展的事宜,我一向的交代是起码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政制发展绿皮书》的公众谘询;公众谘询后,要总结有否足够基础提出一套方案来修订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基本法》的附件一、附件二。如果到那个阶段,我相信在立法会之内、立法会以外,我们都要争取不同党派议员的支持,亦要争取不同界别及市民提出他们的意见,我相信到那个阶段是有机会继续有公众讨论的。
记者:是否等如(胡锦涛)主席已否决了二○一二年普选?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特区政府现时正在做公众谘询,我们并未有就普选的时间表、路线图或模式下任何的决定。任何的决定都会按照《基本法》来处理。
完
2007年9月9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8时39分


